一、出台背景
2020年3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主要修订点有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及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等。2020年10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印发,要求各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出台配套政策并予以贯彻执行。2020年10月,国务院金融委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要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坚决整治各种金融乱象,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健全金融机构治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国家层面对资本市场发展作出了新判断,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关于加快推动广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对我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未来中长期工作进行了部署,既承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215号),又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等的要求,将有利于推动我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15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20〕19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215号)。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意见》一共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第一轮征求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20个区直有关部门的意见,7个部门反馈意见建议21条,13个部门反馈无意见。在吸收采纳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第二轮征求了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及37个区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8条,经研究沟通,采纳13条,部分采纳2条,不采纳3条。
四、目标任务
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结构与功能较为健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平衡发展,为我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主要内容
《意见》共8部分,20项具体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二)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培育。主要内容: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挂牌)。
(三)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主要内容: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上市(挂牌)公司再融资能力,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
(四)积极用好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内容: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完善债券发行管理、信用担保及履约保障体系。
(五)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主要内容:引导股权融资工具应用,大力发展期货市场,加快区域股权市场建设,推动地方交易场所规范发展。
(六)提升证券期货机构服务能力。主要内容: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本地证券公司,大力引进和培育证券期货服务机构。
(七)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环境。主要内容:加强对资本市场依法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八)健全组织机制和政策保障。主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