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西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0〕1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全文:
广西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实施方案
为解决推进新型消费中的短板和问题,进一步激发我区消费潜力,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打造以南宁为主、桂林为辅,其他设区市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全区数据中心格局。建立健全各类“互联网+”平台,形成网上精准对接、线下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在线教育服务和共享力度,鼓励学校和社会力量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强化数字教育资源准入和服务监管,满足各类群体对个性化教育的需求。推动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疗发展,推广慢性病和常见病线上复诊、咨询等服务,拓展送药上门等延伸应用。鼓励为患者提供智能服务、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AI体验服务,积极探索医疗健康大数据全面应用。因地制宜扩大夜间经济、地摊经济等传统行业与网上销售融合发展。深入发展在线文娱,鼓励传统线下文化娱乐业态线上化,支持互联网企业创作数字精品内容和打造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加速广西旅游公共服务线上线下“两张网”深度融合,打造广西旅游全过程、全方位、便捷化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壮大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支持“智能配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不见面”交易、“零接触”服务等新模式,满足群众便利消费和无接触消费需求。支持企业探索电商发展新模式,加速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试点,打造数字步行街,培育多元化商业新模式。强化网约车电子监管,简化新能源网约车办理手续。加快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推动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VR/AR等新业态发展,建设高新科技全产业链平台,推动5G高新视频技术、标准、产品、系统、业务等走向东盟国家。加快培育在线健身、体育网络消费等智慧体育新模式、新业态;丰富和创新重大赛事线上线下活动内容,打造网络、视频赛事活动等。(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药监局,广西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南宁、桂林等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落实)
二、推动消费双向融合提速
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等方式,向多业态、多领域、全渠道数字化模式转型。支持线上企业与城市商圈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网络促销活动;支持区内外公司、团队和个人,借助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线上平台,宣传推广广西产品;支持“智慧广电”、“智慧市场”等互联网平台向商贸、教育、旅游、社区服务等领域延伸拓展。支持企业上云、各类商场“云化”改造和各类店铺以数字终端产品实现数字化;创新发展在线展览展示,拓展网上“云游”各类展馆和沉浸式全景在线模式等新业务新体验。持续打造“广西好嘢”、“柳州螺蛳粉”等广西品牌,推进线上桂品“全球分销计划”、“全球包邮计划”。推进新型消费“补短板”项目,推进标准化农产品市场、文化体验园、场馆等建设。加速推动传统市场与线上平台融合发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广电局,广西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柳州等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落实)
三、以新型消费拓展国际市场
强化服务新型消费引领,加快构建中国—东盟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培育壮大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经营和物流业主体,逐步推动电商B2B等跨境生态发展。积极拓展中越跨境货运直通车开行线路,探索建立国际多式联运接驳中心,发展国际多式联运,打造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东盟跨境电商海外仓,促进广西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逐步推广新型消费贸易流通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南宁海关、广西邮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防城港、百色、崇左等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落实)
四、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5G信息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效安全的新一代通信网络。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壮美广西·政务云,加速广西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等公共基础性平台建设,完善汽车、机械等传统行业平台建设和运营,促进标识解析集成应用和创新应用。强化平台管理和服务,推动数据自由流动,培育工业场景APP。培育壮大千兆城市车联网应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数据互通共享,建立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数据汇聚,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场景应用。加大相关设施安全保障力度。(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广电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落实)
五、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网络
将5G网络、物联网等优先覆盖核心商圈,提升商圈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广西“物流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各类合作园区网络基础设施;提升冷链物流、生鲜产品等数字化管理水平,建立城乡智能物流供配体系,补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助推农村商贸流通转型升级。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邮政快递、智能终端设施等各类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智能化运营和调配能力,畅通物流服务。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数据发展局、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速智能化技术集成创新应用
培育一批高水平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商品溯源、跨境结算、供应链金融和电子发票等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培育设计协同、供应链协同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平台应用新模式,加快各类资源汇聚、各种企业云端集聚的新型服务体系平台生态建设。积极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加快推进5G通信设备等电子信息产业链建设,加快新医疗电子、智能电子产品等应用,提高新型消费设备普及率。构建广电物联网智能家居系统,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媒体制播平台,加快国家文化大数据中国—东盟分平台、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广西)等数据库建设;汇聚广西文化大数据信息,强化数字化文化生产,促进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实现云服务。(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安全有序推进数据商用
依法保障数据安全,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打造广西“数据+生态”开放应用生态圈,不断提高消费信息数据共享商用水平,强化对数据开放的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公共信息资源增值和开发利用,支持市场主体创新消费信息数据开发应用,培育新型消费增长点。探索以业务带动数据流动,促进政府公共服务数据、社会数据及行业数据跨界融合和共享开发,实现数据“一路畅通”和共享共用。(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落实)
八、完善新型消费网络端点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推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均等化布局。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布局,提高路网可达性,构建不同层级、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生活圈,推动实现“15分钟社区生活圈”。加快推动南宁、桂林市申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组织北海市申报小店经济国家试点城市,培育一批赋能服务企业。优化各类农贸市场、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布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南宁、桂林、北海等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落实)
九、完善法规制度保障
积极清理不适应广西新型消费发展的政策规定,适时调整相关规章。加快研究和出台新型消费相关制度,探索开展电子商务、共享经济、数据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等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本行业规范体系和行为准则。(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落实)
十、深入推进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
依托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推进政府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和协同监管,完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并确保信息准确,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加强包容审慎监管相关政策宣传,鼓励、指导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泄露隐私等消费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促进新型消费健康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健全服务标准体系
推进全区咨询、家政等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制修订支撑新型消费的服务类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工作。对新型消费标准制定或发布开辟绿色通道,围绕市场监测、用户权益保护、重要产品追溯等方面建立标准机制,提升新型消费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简化优化证照办理
进一步简化证照办理手续。支持跨辖区试行“一照多址”,在北海等市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试点,探索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探索开展跨辖区“一照多址”登记,企业在设区市内不同城区开展经营活动,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对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除外)的经营者试行“一市一证”。不断探索推行证照办理告知承诺制试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北海等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落实)
十三、强化财税支持
全区各级财政依照原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原则,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新型消费设施建设,促进新型消费发展。贯彻落实对新型消费领域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优化纳税服务。(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广西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落实)
十四、优化金融服务
深化政银企合作,拓展新型消费领域投融资渠道。加大金融产品开发、服务和风险管控力度,结合新型消费领域相关企业经营特点,创新优化新型消费支付环境。加快执行银行等各类型支付清算服务主体降低手续费用措施,降低消费支付成本,推动银行卡、移动支付在便民消费领域广泛应用。建立和完善跨境支付监管制度,稳妥推进跨境移动支付应用,提升境外人员境内支付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力培育新型消费领域企业发行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动生产要素向更具前景、更具活力的新型消费领域转移和集聚。(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劳动保障政策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共享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健全为企业提供规范用工、余缺调剂的人力资源平台。坚持失业保险基金优先保生活的原则,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参保率。为企业民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保障服务。推动从业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长效机制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落实)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广西壮族自治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调度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对照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政策合力,以全区新型消费助推经济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监测评估
强化新型消费统计监测力度,汇聚各类平台企业消费数据,强化数据比对分析,研判全区消费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调控措施的前瞻性和精准性。建立政策措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新型消费举措实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正面宣传新型消费群体、新型消费企业、新型消费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和主题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推广先进经验,披露警示问题案例,倡导健康、智慧、便捷、共享的消费理念,营造有利于新型消费良性发展的舆论氛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新型消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逐项落实责任。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附件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打造以南宁为主,桂林为辅,其他设区市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全区数据中心格局。建立健全各类“互联网+”等平台,形成网上精准对接、线下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2 | 构建“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教育融通,加大在线教育服务和共享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面。 | 自治区教育厅 | 持续推进 |
3 | 1.新增网约车是新能源汽车的,简化办证手续,开通新能源网约车办证绿色通道。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 | 持续推进 |
4 | 1.培育壮大“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等数字生活新服务工程建设,满足群众便利消费和无接触消费需求。 | 自治区商务厅 | 持续推进 |
5 | 加快推进“广西游直通车”项目建设,加速广西旅游公共服务线上线下“两张网”深度融合,打造广西旅游全过程、全方位、便捷化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提高“一部手机游广西”的普及率及使用率。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2021年 |
6 | 推动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疗发展,推广慢性病和常见病线上复诊、咨询等服务,拓展送药上门等延伸应用。鼓励为患者提供智能服务、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AI体验,积极探索医疗健康大数据全面应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药监局 | 持续推进 |
7 | 1.加快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推动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VR/AR等新模式消费业态发展。 | 自治区广电局 | 2025年 |
8 | 积极发展“互联网+体育”,加速培育智慧体育新模式,培育在线健身、体育网络消费等体育消费新业态;丰富和创新重大赛事线上线下活动内容,打造网络、视频赛事活动等。 | 自治区体育局 | 2025年 |
9 | 进一步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即时递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 | 广西邮政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10 | 支持区内外数字经济企业,立足区内、面向东盟进行业务拓展与项目合作。加强大数据加工运用,培育引进一批数据采集、挖掘、分析、安全等大数据服务企业,探索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数据交易体系,促进大数据在政务、经济、民生等领域的应用。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11 | 1.指导、引导生产主体运用大数据、区块链、5G、北斗等新技术和无人机、自动滴管、自动饲喂、自动分选等新设施设备开展生产,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持续推进 |
12 | 1.深化传统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鼓励综合体、商品市场及其他生活服务业等场所进行“人、货、场”的“云化”改造,支持各类小店借助数字终端产品推进数字化。 | 自治区商务厅 | 持续推进 |
13 | 坚持“移动优先”的原则不动摇,将内容生产重心转移至各大互联网媒体平台。搭建“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智慧课堂平台及推广相关服务、搭建“壮美广西·智慧广电”智慧旅游平台、打造“智慧广电,直播快乐GO”线上服务品牌、打造广西首个运营商主导的智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智慧广电体验馆等综合服务平台。发挥广电云直播能力,深度传播全区各地传统文化,让民众进一步参与内容生产与传播,提升用户粘度。 | 自治区广电局 | 2020—2025年 |
14 | 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加快农产品分拨、包装、预冷等集配装备和分拨仓、前置仓等仓储设施建设。 | 广西邮政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15 | 强化服务新型消费引领,探索建立国际多式联运接驳中心。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16 | 1.积极发展国际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持续推进 |
17 | 支持区内外数字经济企业,立足区内、面向东盟进行业务拓展与项目合作。探索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数据交易体系,促进大数据在政务、经济、民生等领域的应用。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 持续推进 |
18 | 1.培育壮大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招引东盟跨境电商平台、卖家、服务商等各类经营主体,打造中国—东盟跨境电商产业集聚高地。构建形成中国—东盟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 | 自治区商务厅 | 持续推进 |
19 | 逐步推广新型消费贸易流通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 |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 | 持续推进 |
20 | 1.将海关在跨境电商B2C监管的创新经验推广到B2B领域,积极指导推动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试点,为企业提供“一点接入、一次登记、优先查验、简化申报、允许转关”等通关便利措施。 2.允许以一般贸易或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货物,用于境外海外仓零售的,可按1210贸易方式申报出口;探索电商退货业务监管模式;探索简化“一个仓储企业、多个电商账册”管理模式;进一步促进广西跨境电商业务发展。 | 南宁海关 | 持续推进 |
21 | 贯彻落实对新型消费领域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 | 广西税务局 | 持续推进 |
22 | 1.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鼓励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加快开通南宁至东盟国家全货机航线。 | 广西邮政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23 | 贯彻落实《广西“信息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2020—2022年)》,持续推动开通5G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加快5G基站报批进度。着力推动解决信息网用电优惠、交通路网管道租用费用高、5G站址规划不顺利等问题,推动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壮美广西·政务云,加速广西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等公共基础性平台建设。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24 | 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实施工业互联网新基建项目大会战。设立广西工业互联网创新体验中心(梦工厂)等平台并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数据资源管理能力。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管理,推动平台数据自由流动,培育工业场景APP。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持续推进 |
25 |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互通共享。开展“一张图”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各部门共建共享共用、全区统一、上下联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升运行效率,实现数据纵向衔接和横向共享,充分发挥规划数据价值。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持续推进 |
26 | 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新一代通信网络。 |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27 | 1.加快智慧广电传播网络体系建设,开展广电5G网络建设,推动有线无线、广播通信、大屏小屏协同发展。开展智慧广电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广电网络设施。 | 自治区广电局 | 持续推进 |
28 | 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和CIM基础平台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带动自主可控技术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2021年底前,启动自治区CIM基础平台和南宁市等部分城市CIM基础平台建设,有序开展部分行业的“CIM+”应用。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1年 底前 |
29 | 1.提升冷链物流数字化水平。 | 自治区商务厅 | 持续推进 |
30 | 强化规划引领,及时统筹协调网络融合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网络。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31 | 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智能生活垃圾回收机,推进智能生活垃圾回收机等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持续推进 |
32 | 加强5G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 持续推进 |
33 | 1.加快广西“交通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2.加快整合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邮政快递、农资配送等各类资源,不断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2020年底 |
34 | 大力实施农业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指导市、县编制本级产地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规划,推动农产品产业升级发展。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持续推进 |
35 | 保障农村物流服务畅通。 | 自治区供销社 | 持续推进 |
36 | 着力解决商品流通“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 广西邮政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37 | 培育一批高水平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商品溯源、跨境结算、供应链金融和电子发票等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 持续推进 |
38 | 1.加快推动企业业务、管理及设备“上云上平台”,重点推动一批智能化设备上云,培育设计协同、供应链协同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平台应用新模式。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持续推进 |
39 | 1.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在移动通信、超高清视频传输、智能家居等领域拓展广电5G的创新和应用,构建广电物联网智能家居系统。 | 自治区广电局 | 持续推进 |
40 | 加快国家文化大数据中国—东盟分平台、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广西)等数据库建设;汇聚广西文化大数据信息,强化数字化文化生产,促进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实现云服务。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持续推进 |
41 | 构建跨境结算、供应链金融等服务体系。 |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 | 持续推进 |
42 | 探索推动数据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等地方立法工作。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平台打造广西“数据+生态”开放应用生态圈,不断提升消费信息数据共享商用水平,强化对数据开放的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公共信息资源增值和开发利用,支持市场主体创新消费信息数据开发应用,释放数据红利,培育新型消费增长点。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司法厅 | 持续推进 |
43 | 强化新型消费数据的统计研究,依法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等。 | 自治区统计局 | 持续推进 |
44 | 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各地构建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布局,提高路网可达性,构建不同层级、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生活圈,推动实现“15分钟社区生活圈”,促进城市治理和社区治理智慧化。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持续推进 |
45 | 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布局。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46 |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优化各类农贸市场、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布局,指导各地建设完善新型消费端点。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持续推进 |
47 | 加快推动南宁、桂林市申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组织北海市申报小店经济国家试点城市,培育一批赋能服务企业。 | 自治区商务厅 | 持续推进 |
48 | 积极清理不适应广西新型消费发展的政策规定,适时调整相关规章。 | 自治区司法厅、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49 | 研究出台新型消费发展涉及数据安全的规章。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司法厅 | 持续推进 |
50 | 研究出台新型消费发展涉及商务的规章。 | 自治区商务厅、司法厅 | 持续推进 |
51 | 研究出台新型消费发展涉及市场监管的规章。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厅 | 持续推进 |
52 | 1.构建市场主体诚信体系。推动企业年报公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完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强化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53 | 不断完善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数据归集和使用。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54 | 提供工业部门涉及企业的相关信息,审慎监管新型消费企业。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持续推进 |
55 | 提供商务流通领域企业相关信息,服务新型消费企业。 | 自治区商务厅 | 持续推进 |
56 | 制定市场监管系统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57 | 制定咨询类服务标准或团体标准。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58 | 制定数据服务类企业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 持续推进 |
59 | 建设广西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健全家政服务业等标准。 | 自治区商务厅 | 持续推进 |
60 | 1.指导试点市跨城区试行“一照多址”。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61 | 全区各级财政依照原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原则,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新型消费设施建设,促进新型消费发展。 | 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 持续推进 |
62 | 1.牵头研究新型消费工业领域的财政申请。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持续推进 |
63 | 1.牵头研究人社保障的财政申请。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持续推进 |
64 | 1.深化政银企合作,拓展新型消费领域投融资渠道。 |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65 | 引导、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 广西证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 持续推进 |
66 | 执行落实降低金融支付费用,加大金融产品开发、服务和风险管控。 | 广西银保监局 | 持续推进 |
67 | 推动银行卡、移动支付在便民消费领域广泛应用。 |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 持续推进 |
68 | 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灵活就业。对提出申领且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提高失业金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为失业人员提供贴心服务,全区申领失业金可“掌上办、网上办”。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持续推进 |
69 | 强化劳动保障政策的研究和资金的落实。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 持续推进 |
70 |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多方式开展医保参保登记,加强宣传方式和手段,加强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保登记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引导。 | 自治区医保局 | 持续推进 |
71 |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自治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厅际联席会议。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72 | 探索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73 | 提供新型消费基础商务数据并分析。 | 自治区商务厅 | 持续推进 |
74 | 提供新型消费金融数据并分析。 |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75 | 提供新型消费基础市场监管数据并分析。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76 | 依法提供新型消费综合数据并分析,建立并完善新型消费统计模型。 | 自治区统计局 | 持续推进 |
77 | 组织自治区主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 持续推进 |
78 | 提供新型消费素材和案例。 | 自治区商务厅 | 持续推进 |
79 | 创新宣传方式,构建“四个”联动宣传机制,协同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加强消费教育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前,及时发布消费提醒,用讲故事的方法,讲述市民身边的维权实例。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宣传广西消费品监管成效。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80 | 配合做好新型消费领域的政策宣传。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