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细则》共分为五章、二十二条和五个附件,主要内容涉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职业技能培训适用范围,补贴对象和标准,培训资质和培训职业(工种)管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贫困家庭劳动者,应届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上述对象简称“五类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失业人员,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和民办非企业养老机构、婴幼儿保育机构等用工主体的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残疾人,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简称“非五类人员”)。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含哪几大类?
一是面向五类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包含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参加项目制标准和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二是面向企业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包含职业培训券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转岗转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补贴;三是五类人员、去产能失业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补贴;四是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五是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六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七是非五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培训资质和培训职业(工种)如何确定?
本科专科高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及其运营机构,以及经具有相应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原则上根据审批的培训资质承担补贴类培训项目,不需通过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政府采购等方式再次认定资质。特殊培训项目,职业培训机构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聘请具备相应技能水平的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和职业(工种)目录,执行动态调整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纳入目录的培训机构,均可承担人社部门补贴类培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