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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稳增长工作的通知

2020-05-15 08:36: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167 评论(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稳增长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电〔2020〕9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中、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出有关金融政策更好落地落实,强化“六稳”“六保”金融支撑,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金融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稳增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融资项目谋划。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企业培育引进和项目规划孵化力度,建立并落实金融机构参与项目前期规划工作机制,提高谋划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建立融资项目统筹协调和信息监测机制,定期将重点企业、项目融资需求信息报送本级政金企融资对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融资对接办,设在金融办),及时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布和更新重点企业、项目名单。(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二、加强融资对接服务。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金融惠企政策,主动对接各级各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加大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力度,积极帮扶有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切实增加信贷资金支持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新对接客户占比,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设立并公布融资咨询服务电话,建立并严格执行限时服务制度,对企业提出的有效融资需求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联系安排对接。各级融资对接办要定期对辖内金融机构融资对接进展情况进行监测、通报。(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金融机构)

三、加强融资问题协调。按照属地和行业主管原则,对各级各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遇到的融资难问题,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召集相关单位和金融机构研究协调,综合考虑信贷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融资担保、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解决,金融管理部门予以全力支持。把融资问题协调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重要内容,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存在紧急融资需求的企业、项目建立“融资服务专员”或“融资服务专班”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融资困难的企业集中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答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各级融资对接办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金融机构)

四、加强政金结对合作。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每个行业主管部门至少与1家金融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关系,重点强化行业金融创新研究和行业融资问题指导,不得排斥或限制其他金融机构参与行业项目融资。推动建立金融机构向行业主管部门选派“融资专家”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身需求情况与有关金融机构协商做好“融资专家”选派和岗位安排工作,确保各行业主管部门始终至少有1个“金融明白人”。各级融资对接办对本级政金结对合作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协调和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金融机构)

五、加强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涉企政务数据实时共享并向金融机构开放使用。扩大“银税贷”规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海关等单位要大力支持开发推广“政采贷”、“银电贷”、“银关贷”等基于大数据的信用类金融产品。加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推出更多财政金融联动产品。积极运用央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各类平台和渠道,大力推广供应链金融。发挥国有企业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表率作用,将支持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情况纳入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考核重要指标。广泛采用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业保理等方式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积极推广贷款保证保险,在进口关税、建筑工程、政府采购、诉讼保全等领域广泛推行用保险保函代替企业现金缴纳保证金,扩大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规模。加大金融产品推广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自治区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金融政策、产品等方面的新闻发布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南宁海关、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金融机构)

六、加强融资辅导培训。积极争取将融资培训列入有关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对金融工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融资知识与能力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融资培训作为联系服务企业的重要内容,分期分批对所联系服务的企业开展相关培训。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情况确定,可包括政府融资、信贷融资、直接融资、保险担保支持融资、涉企债务风险化解等内容。推进融资培训“专家库”和“案例库”建设,推动融资辅导培训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支持金融机构广泛开展融资培训活动,帮助企业融资又融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融资培训。各级融资对接办要加强融资辅导培训工作统筹、指导和服务,避免同一对象重复接受同一培训。(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金融机构)

七、加强运行分析调度。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西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268 号),定期做好金融运行分析、金融经济运行分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况分析,系统梳理总结金融政策落地落实情况,注重纵向横向对比,查找我区金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以及与外省的差距,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责任单位:广西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广西金融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广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八、加强评价激励约束。自治区每年制定并在一定范围发布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排行榜,将各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资金投放规模和增速作为重要指标。探索设立金融产品创新奖,对成效显著的金融创新产品开发机构予以奖励。对政策落实不力、决策落实不到位、服务响应不及时,特别是存在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行为的金融机构,由自治区融资对接办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予以提醒、约谈。各市、县应力争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2日    

文章关键词: 金融信贷资金 经济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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