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发改环资〔202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19〕103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柳州实际,为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方向,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为主线,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引导市场消费,不断探索创新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商业和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完善全市新能源汽车应用生态圈,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思路
(一)市区以巩固、完善、提升为主。
主要提升两方面:一是提升环卫、物流、公交等专用车的使用体验;二是打造新能源汽车畅行体验区,创建更高层次的生活环境。
(二)重点推广攻坚五县一区。
将新能源汽车向市区外拓展,开拓柳江、柳城、鹿寨、融安、三江、融水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促进县区各类新能源汽车消费。
三、目标任务
(一)车辆推广和专用停车位建设
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攻坚行动前增长44.8%,累计达到7.11万辆;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累计达到14500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种类包括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物流车、环卫园林市政专用作业车、个人乘用车等。
(注:“攻坚行动前”是指2019年9月1日以前)
(二)充电设施推广
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插座累计达到14600个,充电桩累计达到3000个,充电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充电便利性大幅提升,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四、行动措施
(一)专用停车位建设行动
1、市区
增设一定比例的非E100、E200型号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位,以适应多种类型乘用车停车需求;在各物流园、铁路物流中心、场站、码头等新增或改建不低于总停车位10%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在各旅游区新增或改建不低于总停车位10%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在各工业园区、新开发区、新小区,配套建设不低于总停车位10%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和园林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五县及柳江区
(1)政府引领:县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学校、医院带头在办公区域新建或改建不低于总停车位20%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位。(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2)企业助推:指导各企业做好统筹规划,在企业厂区内新建或改建不低于总停车位10%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位。(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3)群众参与:推广“全民找车位活动”做法,深度挖掘县、区空间,对车行道、人行道、绿化植被、道路石墩等进行小规模调整,在不影响原有道路功能,满足行车荷载的情况下,挖掘县、区富余空间资源,增设增量新能源汽车停车位,由住房城乡建设、公安部门按照管辖职责规划实施。(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4)向外拓展: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要道沿线、风景旅游区,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二)充电设施建设行动
目前市区乘用车充电设施建设已基本饱和,市区下一步的建设方向,一是建设形式要考虑延伸性,确保满足多种不同生产厂家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二是要根据停车场所停车的主要车型建设充电设施。市区下一步建设的重点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开发区和新建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此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重点在五县和柳江区,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按适度超前原则,制订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或方案,集中在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商圈、公园、物流园区、交通枢纽等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充电桩、充电插座等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合理规划建设快慢充互补的公共充电站,优先满足用户最为迫切的充电场景需求。
1.各级机关、公共机构:县区各级党政、人大、政协、纪监委机关及学校、医院、企业停车场,要100%配建充电设施,提供占比10%-20%车位用于安装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安装以国标交流慢充桩为主、直流快充桩为辅。(责任单位:五县及柳江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供电局)
2.公共停车场:县区所有公共停车场,包括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超、公园、旅游景区、文体场馆、星级饭店等停车场,要100%配建充电设施,提供占比10%-20%车位用于安装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安装以国标直流快充桩为主、交流慢充桩为辅。(责任单位:五县及柳江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供电局)
3.园区:县区各园区包括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应根据新能源汽车使用情况,在现有停车区域配建充电设施。各园区应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以自建或第三方合作方式,100%配建充电设施,提供占比10%-20%车位用于安装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安装以国标直流快充桩为主、交流慢充桩为辅。(责任单位:五县及柳江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供电局)
4.居民住宅小区:梳理既有住宅小区现状,经供电部门确认具备电力容量,在满足安全条件下,可在自有车位申请建设充电设施,或在能提供公共停车位条件的居民小区,鼓励业主委员会商物业管理部门,通过自建或引进第三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合作建桩,提供给本小区居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责任单位:五县及柳江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供电局)
5.路内停车位:在具备电力条件和保障行人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县区可借鉴市区的做法,允许新设或已规划路内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责任单位:五县及柳江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供电局)
6.公共充电站: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县区可提前规划布局和建设1-2个集中式大型充电站,以直流快充为主、交流慢充为辅,满足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旅游车、公务车、私家车充电及临时补电。充电站数量根据充电桩使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责任单位:五县及柳江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供电局)
(三)审批提速行动
依据《柳州市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审批流程,按照“能简就简、能少就少、能快就快”的原则,采取容缺审批方式,加快办理速度。进一步减少个人充电设施用电报装办理环节,报装流程优化为“用电报装、装表接电”2个环节,用电报装不超过1个工作日,接电用时不超过7个工作日;充电站用电报装流程优化为“用电报装、现场勘查及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用电报装不超过1个工作日,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2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州供电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四)示范单位建设行动
打造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点。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业园区、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商圈、景区、非主干道路等进行挑选,选定示范区域,配套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及充电设施。挑选一批有代表性、规模性的优秀示范点作为典型,总结经验、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五)绿色小区创建行动
组织开展“绿色小区”评比,倡导绿色节能,新能源汽车占用停车位数量占小区中停车位数量30%以上并同步配套充电设施的,可以评为“绿色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评为“绿色管家”,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全市每个县区限报一个名额,从中择优向自治区上报参与全区评选。[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柳州市发改委成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推广应用攻坚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行动小组下设由相关部门、企业业务骨干参与、人员相对固定的现场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参照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柳州供电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县区政府、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县区政府、管委会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经费、有人抓、有成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柳州供电局]
(三)加大财政扶持
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适当调整公共充电桩及公交场站专用充电桩的建设补贴,以激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全市充电设施建设。以加入广西充电服务平台、并由平台采集的充电数据为准,给予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州供电局)
(四)强化工作考核
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小组对各县、区、管委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参照自治区攻坚行动工作机制,建立季报及“工作进度榜”,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市督查和绩效考评办要将各县、区、管委会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的有关情况纳入2020年度市级绩效考评,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予以绩效加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各有关单位推广应用情况纳入节能考评范围,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做好带头示范。[责任单位:市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宣传引导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广应用柳产新能源乘用车、专用车、物流车,对阻碍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市通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附件:
1. 全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
3. 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单位建设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