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研发补助专项的通知
桂科高字〔2019〕1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号)文件精神,依据“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研发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一)高新技术企业。对2016—201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按照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的20%给予奖励性补助,每家企业累计(有效期内)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二)瞪羚企业。对通过自治区科技厅审定备案瞪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连续三年按每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的20%给予奖励性补助,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已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桂科政字〔2019〕69号)选择申报研发经费增量奖补或特别奖补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注册企业账号,在申报时间登录平台,在办事快捷通道中点击“研发奖补申报”图标进入新增奖补申报表界面,在该界面中点击“新增奖补申报表”按钮,选择“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栏目,选择企业研发补助的类型,按提示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申报表》或《瞪羚企业研发补助申报表》的填写。填写完成后,企业在线下载并打印研发补助申报表,签章后上传至系统并提交。
(二)设区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同级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在系统对相关数据和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设区市科技局汇总形成审核结论。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将系统汇总形成的本市申报汇总推荐表(附件3)打印盖章后上报自治区科技厅。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1日。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是指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实际研发费用,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并经税务部门核实后的申报数据为准。
(二)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研发补助不得叠加享受,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
(三)各设区市审核结果由市科技局在系统统一向企业反馈。各设区市科技局将审核通过的《设区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激励资金申报汇总推荐表》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于11月11日前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
五、申报受理方式
网上申报。
六、联系方式
(一)技术联系人:李堃怡 谢卫
技术服务电话:0771-966118
(二)业务联系人:丁大伟 闭合
业务联系电话:0771—2622013,2613482
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科技厅1号楼501室
工作邮箱:gxc206@126.com
附件:
1. 2016—201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2. 瞪羚企业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