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科新〔2025〕9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完善我区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我区制造业创新能力,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1〕242号,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开展2025年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培育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规定的定位与功能、重点领域和目标、组建和运行等要求,围绕我区“10+5+4”现代化工业体系(10:糖、铝、机械装备、钢铁、有色金属、汽车、石化化工、食品加工、高端绿色家居、轻工纺织等10个传统产业,5: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新材料5个新兴产业,4:人工智能、元宇宙、生命科学、深海空天4个未来产业),以及广西首批12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组织优势龙头企业及单位牵头申报。
二、材料要求
(一)牵头单位应参照《试点工作方案》制订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单位情况,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运行机制和经营机制,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包括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目标、经费筹措计划、研发投入等),技术专家委员会,试点建设周期,组建资金方案,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成果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情况。
(二)对已注册成立企业法人的创新中心,需提供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资金组建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发展经营情况等)。
三、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http://www.gxgycx.com)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系统于2025年2月17日开放填报。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登录系统对项目进行审查,视情况安排实地调研,并出具推荐意见,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创建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我厅科技与新兴产业处。
(三)我厅将根据试点创建申报情况安排实地调研,具体调研行程另外发文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黄俊杰 0771—8095199
电子邮箱:kxc@gx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