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中 心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合作金融机构,各中小工业企业:
为做好2025年柳州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以下简称“应急周转资金”)服务,切实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根据《柳州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柳工信通〔2022〕88号)要求,现征集2025年应急周转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应急周转资金是专门为柳州市辖区范围内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工业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的短期周转资金。该资金仅在签约合作金融机构范围内提供应急周转服务,且仅限于支持中小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二、企业申报条件
应急周转资金的适用对象为:在柳州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因资金困难短期无力办理还贷、续贷业务的中小工业企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
2.符合各县(区)、工业园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3.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达两年以上,生产经营稳定;
5.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
6.必须为合作银行在贷企业,或合作担保公司在保企业。
三、合作金融机构
(一)担保模式
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柳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柳州东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柳州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非担保模式
柳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广西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
四、使用额度
企业使用应急周转资金单笔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不高于2500万元,单笔使用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贷款银行同意续贷资金额的90%。单个企业单个自然年最高资金使用次数不得超过6次,累计资金使用总额度不得超过5000万元。
五、用款期限
担保模式: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非担保模式: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六、申报时间及流程
应急周转资金实行按月申报,原则上一个月一批,由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每月10日前完成下月应急周转资金使用计划的征集,企业按要求填写应急周转资金申报材料(附件1),将电子版材料及时报送至推荐金融机构或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促进科。
七、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需按照《柳州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提供完整、真实的申报材料。
2.合作金融机构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核企业申请材料,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申报企业需密切关注申报进度,积极配合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合作金融机构完成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办理电话:0772-2830598
联系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促进科 罗秋艳、卢旻茗
电子邮箱:lzzxcjk@163.com
附件:
附件2 《柳州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柳工信通〔2022〕8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