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项目)的通知
桂工信科新〔2024〕1019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重大产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5号)精神,开展智改数转赋能行动,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提升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加快推动我区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全方位、深层次赋能新型工业化,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示范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园区20210180)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应用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推动智能产品在制造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和集成应用。重点支持智能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等)、智能终端、核心基础元器件(智能传感器、芯片等)、智能制造装备以及其他制造业领域的智能创新产品开发及其产业化应用。
(二)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改造
支持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智能化升级改造,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重点推进糖、铝、机械装备、钢铁、有色金属、汽车、石化化工、食品加工、高端绿色家居、轻工纺织等我区传统产业的装备智能化升级,并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新模式等方面取得一定突破,系统提高我区工业企业制造装备、制造过程、行业应用的智能化水平。
二、支持方式
对列入支持计划的项目,统筹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给予一次性财政无偿补助50万元。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自治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必须是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核算管理健全的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融合创新、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等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二)项目符合我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建成后效果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具有明显带动作用(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
(三)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累计完成总投资70%以上;项目已基本建成,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1个以上。
(四)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拥有人工智能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五)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自治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
请按附件1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申报工作,结合本地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申报要求做好项目的筛选、审核及推荐工作,请于2025年2月1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包含Excle/Word和PDF格式)刻录光盘提交一式两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一份,请分别送达)。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与新兴产业处。
自治区工信厅联系电话:0771—8095637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
自治区财政厅联系电话:0771—5331701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附件:
1.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项目)汇总表.xls
2.2025年自治区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项目申报材料.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