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结果的补充通告
(桂科发〔2024〕3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进一步组织对公示异议企业进行审核及综合审议,现将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结果补充公布,决定保留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见附件1),取消华都检测技术(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见附件2)。
附件:
1. 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单
2.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单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