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实地核查和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审议,现将“广西壮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3家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附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联系电话:0771—2803958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邮编:530022)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