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现对12个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最终立项情况和资助资金以实际下达立项文件为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931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