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和研发体系,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157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自治区2024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达到“有技术人员、有场所设备、有研发经费、有研发方向、有专有技术”五有标准,即可申请登记备案。
(二)企业能够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制定和实施研发计划,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
(三)企业无重大违法和诚信惩戒情况,且发展良好。
(四)优先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结对子”建设的研发机构。
(五)已获得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研发机构不用备案。
二、自治区科技厅支持措施
(一)对备案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在科技资源配置上予以支持,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瞪羚企业认定、企业首席技术官(CTO)申报等方面优先支持。
(二)优先推荐和支持入库研发机构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备案企业研发机构名称应规范合理,可参考2023年已备案企业研发机构名称。
(二)请我市各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请备案。
(三)请申报备案的单位填报《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2)并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9月11日18: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2份)交到我局创新平台与人才科技科(地址:柳州启元广场A座21楼2103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盖章扫描PDF及可编辑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zyjb0772@163.com)。
联系人:黄轶君/秦勇 0772-2635969
附件:
1.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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