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十批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派出机构,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人才规划实施,服务广西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和我市知识产权强市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十批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4〕963号),我局负责组织柳州市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管理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入选的“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全部纳入广西知识产权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中青年专家优先提供区内外教育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方面的资助,并推荐参加全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评选;列入广西知识产权实用人才的人员,在下一批次遴选工作中将优先推荐为领军人才和中青年专家。
二、遴选范围
主要从我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中遴选产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经提交申报材料、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核实后,可直接评选为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不受名额限制。
三、遴选条件
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遴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申报表(申报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青年专家请填写附件2;申报广西知识产权实用人才请填写附件3)。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同一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中青年专家和实用人才(附件2或附件3只能择其一填报),材料一式一份。
(二)电子版材料
1.人才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详见附件4);
2.申报表(word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word格式,详见附件5):相关证明材料分别按规定顺序存放至指定位置。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并确保清晰可见。
4.个人电子版材料请存放在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
五、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一并于2024年7月25日前报送至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纸质版材料可寄送至柳州市潭中东路1号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科,电子版材料可发送至邮箱lzipo@163.com。联系人及电话:蓝岚,0772-2636971。
六、其他事项
请各县区知识产权局,市局派出机构做好通知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人才参加本次遴选申报。
附件:
2. 广西知识产权人才申报表(申报领军人才、中青年专家适用).wps
6. 柳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十批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柳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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