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工信厅的有关要求,今年继续开展清洁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请各县区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企业自愿申报,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办法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2〕474号)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报至工信局。材料包括:近三年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总结(参考桂工信节能〔2018〕370号附件1)、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参考桂工信节能〔2018〕370号附件2)、相关表格(桂工信节能〔2012〕474号附件1、2、3、4、5)、2023年度环境监测报告(2个季度)等。
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材料、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在申报清洁生产企业之前,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市工信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及现场审核,出具初审意见,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上报自治区。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附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刘英电话:2827805邮箱:nyk28278050163.com
附件:
1. (桂工信节能【2018】370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清洁生产企业申报程序的通知.pdf
2. 桂工信节能【2012】474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办法的通知.doc
3. 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申报的通知.zip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9日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