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柳科通〔2024〕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13号)等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柳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202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柳州市内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柳州市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申报流程和时间要求
(一)企业注册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
(二)企业自主申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网上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及相关的附件材料,并提交至柳州市科学技术局。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形式审核。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在申报系统提交。
(四)推荐上报。符合评价条件的企业上报至自治区科技厅,经公示、公告无异议后,予以入库并获得入库编号。
(五)申报时间。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20日,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政策宣传与申报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企业培训服务,依托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区进行重点政策解读,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尽早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督促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入库企业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所称的入库企业发生变更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前提下,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
(三)已入库企业存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列出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撤销其行为发生年度登记编号并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撤销当年不得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四)业务咨询:
柳州市科技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电话:2630580
柳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QQ交流群:342652623,60540223,418494764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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