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原则在第2季度,具体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安排。
答:首先要求申报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能再申报;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能再申报。
答:企业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答: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
答: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50%。
答: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1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答:所称拥有自主品牌是指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产品或服务品牌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注册。2.产品或服务已经实现收入。
答:所称“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答:所称“股权融资”是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 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
答:所称“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 10 部门令第 39 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05 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答:“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
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
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其他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答:所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所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答:所称“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是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答:企业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在线填报,同时需向所在辖区相关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将在申报通知中列明。
答: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自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在线填报,同时需向辖区相关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辖区相关部门初审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的,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推荐;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组织对推荐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满足认定标准的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答:可搜索《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列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