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我区2024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桂人社函〔2023〕30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推动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171号)精神,2024年我厅将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一批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现就选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加快发展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服务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质量强国,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对接产业需求。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瞄准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减排降碳等领域,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三)突出数字技术。围绕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支持开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数字化管理师等数字技术领域师资培训、能力提升、产业人才发展研修等活动。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方式
(一)培训对象。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应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
(二)培训方式。高级研修项目应以线下研修为主,可适当对艰苦边远地区学员开放线上教学,一般不全程全员线上办班。
三、经费保障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采取财政资助和自筹经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
(一)财政资助班次。财政资助班次在一定限额内实报实销,具体财政资助金额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金额为准。
(二)自筹经费班次。自筹经费班次为完全自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不安排经费支持。各申报单位自愿选择申报并在申报表中注明,所需经费全部由自筹经费保障结算。对于积极承办自筹经费班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择优遴选纳入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三)经费使用要求。财政资助班次和自筹经费班次两种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研修培训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组织管理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组织实施,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研修。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5天左右,并应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办班。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设特色班,专门支持紧贴行业特色、重点领域、区域发展的高质量班次长期举办、连续举办,打造品牌班次,建立持续培养人才长效机制。各申报单位申报时可在申报表中注明是否为多次举办的特色班,并简要说明已办相关班次基本情况、特色、成效和下步考虑。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申报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色,根据上述选题要求和培训内容,积极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承办研修项目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遴选的重要参考。各市、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原则上不推荐2023年未按计划完成高级研修项目任务的承办单位,企业申报须具有培训资质且能开具培训费发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承办研修项目情况将作为基地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国家级、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报送方式及时限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xzgb2017@163.com)。
六、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张文雯,联系电话:0771-5866234
电子邮箱:gxzgb2017@163.com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
邮 编:530022
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承办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办班时间 | 办班地点 | ||||||
所属行业领域 | 行业主管部门 | ||||||
申报项目类别 (可多选) | £财政资助项目 £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来源:) | ||||||
是否符合选题范围 | £服务国家战略: £对接产业需求: £突出数字技术: | ||||||
研修目的和作用 | |||||||
研修内容和方式 | (包括但不限于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 | ||||||
授课专家 情况 | (如有院士或省部级领导出席,请重点阐述) | ||||||
培训对象 | (应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具有中高级职称,或是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招收学员如需行业主管部门协助,例如希望将本班次录入行业继续教育系统备案,请在此详细阐述) | ||||||
特色班 相关情况 | (首次举办该主题高级研修项目的请填“无”,已多次举办该主题高级研修项目的请列已办相关班次的名称、时间、授课专家、培训对象及人数、取得成效等基本情况,本次办班的侧重点和今后办系列班次的长期考虑,相关班次的详细情况可另附页) | ||||||
承办单位 信息(盖章)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传 真 | 地 址 | ||||||
是否继续 教育基地 | £是第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是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否 | ||||||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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