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柳州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是指专门为柳州市辖区范围内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工业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的短期周转资金。该资金仅在签约合作金融机构范围内提供应急周转服务,且仅限于支持中小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不能用于其他用途。该项业务分为银行模式和担保模式。
应急周转资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监督管理,委托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运行管理平台。
二、合作机构
担保模式: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柳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柳州东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银行模式:柳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广西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
三、 使用额度
单笔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500万元,应急周转资金单笔使用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贷款银行同意续贷资金额的90%。单个企业单个自然年最高资金使用次数不得超过6次,累计资金使用总额度不得超过5000万元。
四、用款期限
银行模式: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担保模式: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五、 收费标准
银行模式:通过合作银行申请资金使用的企业,企业无需向合作银行和资金管理平台支付任何费用。
担保模式:由合作担保公司向申请企业收取代偿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应急周转金额×代偿服务年费率×借款期限/360)计算收取,代偿服务年费率不得超过2%。如逾期,按逾期天数双倍收取代偿服务费。
六、 企业准入条件
应急周转资金的适用对象为:在柳州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但因资金困难短期无力办理还贷、续贷业务的中小工业企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
2.符合各县(区)、工业园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3.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达两年以上,生产经营稳定;
5.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
6.必须为合作银行在贷企业,或合作担保公司在保企业。
七、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合作金融机构推荐→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集体讨论资金使用计划→市工信局核准、财政局备案→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签约→资金发放→资金收回→归档。
八、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办理电话:0772-2830598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促进科:罗秋艳、徐晶
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信息产业园A栋一楼
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信息服务平台
1、官方网站:
柳州中小企业网https://www.smelz.com.cn
2、微信平台:
公众号 视频号
3、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