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工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2023-09-25 09:52:4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浏览:118 评论(0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工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桂工信综合〔2023〕647号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百家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龙头壮产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3号)、《加快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实施方案》(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1〕9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百家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1〕16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第三批工业龙头企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冶金、有色金属)、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化工新材料、建材、茧丝绸、节能环保、先进新材料、生物医药、木材加工(高端绿色家居)、精品碳酸钙、现代轻工纺织、绿色食品、制糖等产业企业。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组织形式和制度健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管理体制健全,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2.规模效益好。企业盈利能力强,近两年未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企业资信好,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近两年未被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已上市企业或已列入上市培育期的企业,同等条件优先入库。

3.税收贡献大。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年纳税总额原则上超过2000万元,低于2000万元的须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因国家或自治区优惠政策年缴税少的可综合考虑减免税额,适当放宽税收门槛。

4.主导产品突出。企业的主导产品符合广西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方向,是国家或自治区知名产品、品牌或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发展前景好。

5.带动能力强。有上下游配套企业,能够构筑产业链条长、综合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在广西区内有一定数量的配套企业,或配套企业数量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6.技术研发能力强。科技队伍、科技经费投入及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在同行业中具有优势。

7.国际市场竞争力较强。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不断增强国际产能合作能力。同等条件下,进出口规模大、质量效益好,国际化经营能力较强的企业优先入库。

8.属于下列范围的企业,不得申报。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行业(产业)的企业;单位产值能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和列入自治区淘汰类、限制类的企业;近两年有环保、安全、质量、纳税、金融以及科研诚信等方面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考虑到当前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影响,工业经济处于恢复态势,在某些时期,部分龙头的经营指标出现波动,企业的营业收入、负债率、利润指标、纳税总额等作为遴选的参考指标,不作为一票否决指标。

二、申报及评选推荐流程

(一)各市推荐。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第三批工业龙头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申报条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审核后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照申报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的逻辑性和完备性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公示后行文报送至我厅。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视情况现场复核或委托第三方论证。

(二)组织评选。对各市推荐的工业龙头企业名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部门审核、专家评选,并视具体情况和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

(三)公布名单。评选通过的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名单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第三批)。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

1.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入库推荐审核表;

2.各市申报广西工业龙头企业汇报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4.近三年从业人员社会参保缴费证明(参保人数及缴费情况);

5.近三年审计报告;

6.近三年税收完税及纳税信用登记证明;

7.区内上下游配套工业企业名单;

8.有效发明专利名单;

9.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研发平台名单;

10.参与形成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名单;

11.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

12.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各市上报材料。

1.正式上报文件;

2.各市申报广西工业龙头企业(第三批)汇报表;

3.本地区公示通知;

4.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照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申报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并提供说明或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上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Word或WPS电子文本统一刻成一个光盘)报我厅综合处。

联系人及方式:刘演景,0771-8095232。

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广西工信大厦603室。


附件:

1. 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入库推荐审核表(2023年版).doc

2. 各市申报广西工业龙头企业(第三批)汇报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9日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image.png

文章关键词: 龙头 企业 申报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