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中 心
关于举办柳州市第十七届中小企业服务月企业服务能力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助力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我中心定于2023年9月举办柳州市第十七届中小企业服务月企业服务能力短视频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助力中小企业,与你益企同行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柳州联时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参赛条件
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成员单位及从事企业服务的服务机构,有意愿且愿意以拍摄短视频形式参赛的均可报名参赛。本次大赛不接受个人参赛。
四、赛事日程安排
报名:2023年8月29日-9月5日
赛前培训:2023年9月7日-8日
参赛投稿:2023年9月11日-22日
作品评选:2023年9月23日-10月9日
颁奖总结:2023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参赛投稿方式
(一)报名
有意参赛的服务机构,于2023年9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参赛报名表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2830749
联系人:罗娟 陈艳
邮箱地址: xzk2830749@163.com
(二)参赛投稿方式
有意参赛的服务机构,于2023年9月22日前,按如下格式进行投稿。
1.作品命名格式
“单位名+作品标题”
2.电子邮件投稿
按命名格式将参赛视频作品发送至xzk2830749@163.com。邮件名及附件均按命名格式标注。
3.百度网盘投稿
若视频文件过大无法通过邮箱发送的可上传至百度网盘,在邮件里附上网盘链接及提取码。
4.直接投稿
用U盘拷贝参赛作品投稿。
六、奖励政策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最佳创意、最佳人气等特别奖项,并对参与大赛的机构、观众设置相关激励奖项。所有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将会在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微信视频号、公众号、门户网站等进行展播。
七、评选办法
(一)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8:00前。主办方将成立作品评选小组,对各参赛作品,综合各参赛作品内容质量、作品与话题的契合度、热度排序、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等角度,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评选。(期间主办方将进一步提供专业技术团队进行拍摄、剪辑、制作等专业技术指导)
(二)评审截止后,主办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布获奖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布获奖名单后,主办方以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参赛获奖作者领奖。
八、其他事项
(一)主办及承办方,可以重复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展览或展播,主办及承办方尊重和保留参赛作品所有者的署名权,不另付报酬。
(二)本次大赛不向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办方对本次比赛有最终解释权。凡本次大赛参赛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附件:
1.柳州市第十七届中小企业服务月企业服务能力短视频大赛报名表
2.参赛作品要求
附件1:
柳州市第十七届中小企业服务月企业服务能力短视频大赛报名表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微信 | ||
手机号码 | 邮箱 | ||
是否参加赛前培训 | |||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 (请按“联系人+手机号码+微信/QQ格式填写,最多不超过2名) |
附件2:
柳州市第十七届中小企业服务月企业服务能力短视频大赛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视频作品应为本活动方案发布之后创作,要求画面清晰连贯、内容完整。时长不少于2分钟,不超过5分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技术要求
参赛作品视频格式为MP4、MOV、MPG,支持横竖屏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屏)、1080*1920(竖屏),帧速不低于25帧/秒,视频宽高比(宽/高)范围为 0.33~3.0 ,建议上传标准比例的视频(16:9 或者 9:16)。投稿视频要求无角标水印,无广告嫌疑。要求视频内容、封面,尽量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背景噪音,可配背景音乐,解说与背景音乐效果相匹配,声音与画面要同步,不得带有商业标识或电视台标。视频要避免出现拉伸、黑边、卡顿等情况,不过多使用马赛克、虚化效果;视频若配有字幕,应完整展示字幕,字幕校对准确无误,参赛作品同期字体要醒目清晰,裁切时注意不要有遮挡。
(二)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逻辑清晰,有较强感染力,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内容真实。避免投递形象宣传片、行业汇报片和纯风光片。为避免影响推送视频传播效果,报送视频须为原创,利用多段视频素材的,需再加工、剪辑合成后报送。
(三)版权要求:
1.参赛视频作品内容要求原创,若视频素材涉及剽窃、抄袭,相关后果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不得使用已在其他网络短视频大赛投稿的短视频重复参赛;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仅限用于公益宣传、推广展播等用途,不得用于商业运作,参赛作者享有署名权。
2.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作品背景音乐、配乐、环境音效等素材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保证上传的短视频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上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