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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广西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3-08-22 10:29:3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浏览:100 评论(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第九届广西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联,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0号)的指导意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5号)的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广西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兴桂  梦想启航

二、大赛活动

大赛举办“1+1+5”赛事和配套服务活动,包括一个主体赛事(乡村振兴赛道、文化旅游赛道、现代服务赛道);一个专项赛事(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专项赛);五项双创配套服务活动(广西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大讲堂、广西青年就业创业典型宣传活动、广西创业大赛赛前集训营、广西创业大赛创业资源对接会、广西创业大赛创业创新成果展)。

三、大赛时间

2023年8月—11月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高等学校

各市工商业联合会

(四)赛事分工。

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监督指导大赛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实施机构等工作,秘书处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大赛引入市场化专业机构开展赛事策划、活动执行、赛事评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本地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设立市级组委会,负责开展市级选拔赛报名征集、组织实施、后续赛事的协调管理、优秀项目宣传和政策(资金)奖励扶持等工作。

五、赛制分组

(一)主体赛。

1.乡村振兴赛道。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现代乡村服务业、县域富民产业、农产品品牌建设、乡村基础建设、绿色农业等范围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创业创新项目。

2.文化旅游赛道。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全产业要素供给相关创业创新项目,与农、林、水、卫、商、体等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文旅创业创新项目,康养旅游、研学旅游、民宿旅游、定制旅游、夜间文旅等新产品新业态创业创新项目。

3.现代服务赛道。现代物流、现代商贸、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数字产业、平台经济、电子商务、商务服务、会展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托育、人力资源服务、港航服务、体育服务、家政服务、教育培训、物业管理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带动就业效应显著的创业创新项目。

(二)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专项赛。

选树创业前景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鼓励大学生面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创意经济等领域创业,支持参与小摊小店、夜间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

六、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赛道报名参赛,创业项目所在地位于广西。

七、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同一个创业项目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届大赛的主体赛和专项赛。

(一)主体赛。

1.截至2023年5月31日,在广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带动就业人员5人(含)以上,优先吸纳残疾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4.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或非本项目人员参赛,一旦发现委托第三方机构或非本项目人员路演代讲、伪造参赛人员资料等违规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二)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专项赛。

1.申报人为广西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2018年6月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申报人必须是创业项目的创始人或主要合伙人(持股比例33.4%以上)。创业项目须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创业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每个创业项目仅限推荐1人。赛事环节须由申报人本人出席,不得委托创业团队成员或其他人员参赛。

3.截至2023年5月31日,申报人的创业项目在广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未满三年。尚未在广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项目,在学校内实际运营的,须提供由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和创始人证明。开办网店的,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在小摊小店集聚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提供与场地管理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4.申报人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无违法和个人信用方面的不良记录,在大学生群体中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

5.申报人的创业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

同一个创业项目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届大赛的主体赛和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专项赛。报名参加主体赛的创业项目请根据主要经营方向选择一个赛道参赛。往届广西创业大赛、前五届“中国创翼”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项目,以及获奖项目的技术升级产品、同类型服务内容等不得重复参赛;首届广西“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第七届广西创业大赛专项赛中获得“高校毕业生创业明星”和“大学生创业明星”称号的申报人不得重复参赛。

八、组织实施

(一)启动仪式(2023年8月)。

举办第九届广西创业大赛启动仪式,介绍本届大赛的背景意义、征集范围、赛事规则和扶持措施,邀请往届获奖项目代表结合自身经历讲述创业故事,树立创业典型,弘扬创业精神,提升大赛关注度和赛事品牌影响力。

(二)市级选拔赛(2023年8月—9月30日)。

1.报名渠道:各市级组委会组织本市项目和申报人报名,各市报名渠道在大赛官网统一公布。

2.报名时间:大赛通知下发后至9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把控。

3.资格审核:市级组委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本市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于9月22日前将本市报名数量和审核结果(见附件3)上报自治区组委会。

4.市级评选:市级组委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市级选拔赛,可与地方比赛有机结合,避免重复赛事。各市统一使用“第九届广西创业大赛XX市选拔赛”名称,以打造大赛统一品牌,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统一名称后加地方赛事名称(如有冠名赞助)。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举办的,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市参赛项目进行选拔。

5.市级推荐:市级组委会根据自治区级选拔赛参赛名额分配表(附件4)推荐优质创业项目和申报人参加决赛,并填写决赛推荐项目清单(附件5)、(附件6),在9月30日前上报至自治区级组委会。市级组委会应和拟推荐参加决赛的项目和申报人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按时参加决赛。如主体赛项目第一创始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经第一创始人授权,可以由项目的联合创始人代表项目参赛,专项赛必须由申报人本人参赛,严禁出现非本项目人员代讲行为。如该项目和申报人由于特殊原因自愿弃赛,则市级组委会按照市级选拔赛的比赛成绩顺延推荐其他项目和申报人参加决赛,推荐名单须在决赛一周前上报。

(三)决赛(2023年10月中旬)。

决赛在南宁市举行,每个组别(赛道)设置5名评委,采取线下路演“7+5”模式竞赛,即项目路演7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主体赛的乡村振兴赛道、文化旅游赛道、现代服务赛道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专项赛评选出10名“大学生创业明星”。

(四)颁奖仪式(2023年11月初)。

在南宁市举办第九届广西创业大赛颁奖仪式。

九、配套活动

(一)广西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大讲堂。邀请创业创新导师深入区内高等院校,对有意向参赛或创业的学生进行创业规划指导、商业思路梳理、赛事经验分享,解读本届赛事规则和奖励扶持措施,培养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意识,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

(二)广西青年就业创业典型宣传活动。邀请优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代表讲述新时代青年的创业创新故事,展现在爱岗敬业、攻坚克难、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奉献情怀,积极发挥创业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三)广西创业大赛赛前集训营。针对入围决赛的项目和申报人开展赛前集训营活动,强化对参赛项目和申报人对于创业政策、商业模式、创业融资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参赛项目和申报人向大赛评委、创投机构和电视媒体展示商业价值、市场策略、发展前景的能力。

(四)广西创业大赛创业资源对接会。邀约天使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产业合作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等创业创新服务机构,帮助优秀获奖项目对接创投、产业、金融等方面的资源,加快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发展。

(五)广西创业大赛创业创新成果展。依托广西高校毕业生大型现场双选会活动举办创业创新成果展,集中呈现大赛成果和亮点,推动创业创新群体之间的交流与对接,激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创新热情。

十、奖励扶持

(一)大赛奖励。

1.主体赛乡村振兴赛道

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颁发一等奖奖杯、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万元,颁发二等奖奖杯、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颁发三等奖奖杯、获奖证书;

优秀奖4名,颁发优秀奖获奖证书。

2.主体赛文化旅游赛道

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颁发一等奖奖杯、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万元,颁发二等奖奖杯、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颁发三等奖奖杯、获奖证书;

优秀奖4名,颁发优秀奖获奖证书。

3.主体赛现代服务赛道

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颁发一等奖奖杯、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万元,颁发二等奖奖杯、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颁发三等奖奖杯、获奖证书;

优秀奖4名,颁发优秀奖获奖证书。

4.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专项赛

向评选出的10名“大学生创业明星”颁发证书,给予1万元/人的奖金奖励。

5.优秀组织奖

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市级选拔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参赛项目数量多、质量好,对市级选拔赛获奖项目给予奖励扶持、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市级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牌匾。

(二)扶持措施。

入围大赛决赛的项目和候选人创业项目可申请入驻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后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

入围大赛决赛的项目和候选人创业项目将纳入“广西创业大赛项目库”,由大赛长期关注帮扶,推荐参加创业创新成果展、创业典型宣讲等活动,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同时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对接、市场对接、投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联系高等学校、工商联开展相关工作,成立市级组委会。同时各市要落实具体负责人,工作组人员名单和报名渠道(附件2)请于8月2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组委会秘书处,大赛实施方案请于8月30日前将电子版上报备案,赛事进展情况和亮点特色亦请及时报告。

(二)加强组织管理。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严密组织赛事活动;积极发动本地优质项目报名,重点发动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现代服务等方面的创业创新项目,挖掘优秀大学生创业创新典型。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级组委会要严格按照大赛确定的流程组织实施,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本市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坚持按赛事规则开展赛事,杜绝赛事承办方、评委导师和参赛项目私下沟通行为,确保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有标准、有规则、有程序、有监督,做到比赛全程公平公正。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级组委会在本系统(单位)以及协调大赛其他主办单位对应部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发布赛事信息,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场所张贴海报,协调本地主流媒体刊发赛事进展报道、优秀项目展示、创业典型人物等,提高广西创业大赛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李东豫,0771-5507030(电话、传真),18277110846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10楼1003室

邮箱:zzqrcfwzx03@rst.gxzf.gov.cn

附件:(可点击下载:附件1-6.doc

1.第九届广西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第九届广西创业大赛各市工作组人员名单

3.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

4.决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5.决赛项目推荐清单(主体赛)

6.决赛项目推荐清单(专项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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