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州市大力培育“龙城金蓝领”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大力培育“龙城金蓝领”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柳州市大力培育“龙城金蓝领”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
附件:
柳州市大力培育“龙城金蓝领”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金蓝领技能人才,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18〕17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发挥价值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技能人才奖励
奖励措施:鼓励支持在柳企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学习提升,对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与驻柳或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
认定时间:《若干措施》发文之日,即2018年11月20日后取得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
认定部门:所辖区人社部门
备案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全年
(一)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认定部门提交材料至市人社局备案(2个工作日);
4.认定部门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
5.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1份,盖章;
2.与所在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盖章;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供现场核对)、复印件1份;
4.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始,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1份,盖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一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技能大赛获奖配套奖励
奖励措施:对代表柳州市参加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奖项名次的个人,按1:1的比例配套奖励,并给予所在企业3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认定说明:代表柳州市参加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的个人,按1:1的比例配套补贴奖励;并按获奖级别给予所在企业奖励(世界级10万元、国家级8万元、自治区级5万元),派多人参赛获奖的企业,按照赛事等级确定奖金,不因人数累计计算。
认定部门:所辖区人社部门
备案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全年
(一)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认定部门提交材料至市人社局备案(2个工作日);
4.认定部门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
5.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技能大赛获奖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1份,盖章;
2.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奖文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复印件1份;
3.获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获奖个人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盖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一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龙城技术能手”奖励
奖励措施:每3年评选一次“龙城技术能手”,对获评个人给予奖励2万元。
认定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每3年评选一次(详见当年发文)
(一)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认定部门组织评审(15个工作日);
4.认定部门公示奖励名单(10个工作日);
5.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龙城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见附件3)申报表一式五份,盖章;
2.《“龙城技术能手”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盖章;
3.“龙城技术能手”候选人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五份;
4.主要技术技能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五份,盖章;
5.所获荣誉称号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一式五份,盖章;
6.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一式五份,盖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五册,每份加盖骑缝章,并发送电子版。
四、国家、自治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
奖励措施: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申报成功奖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次年起每年分别给予经费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认定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每2年评选一次
(一)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认定部门组织评审(15个工作日);
4.认定部门公示奖励名单(10个工作日);
5.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 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备案)表》(见附件5)申报表一式五份,盖章;
2.依托企业、培训机构或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申报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如,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一式五份,盖章;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盖章;
4.技能大师的身份证、相关技能佐证材料证明的复印件,盖章;
5.工作室成员(徒弟)名单、相关技能佐证材料证明的复印件,盖章;
6.《柳州市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盖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五册,每份加盖骑缝章,并发送电子版。
五、国家、自治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奖励
奖励措施: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次年起每年分别给予经费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认定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每2年评选一次
(一)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认定部门组织评审(15个工作日);
4.认定部门公示奖励名单(10个工作日);
5.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 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7),一式五份,盖章;
2.《柳州市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8),一式五份,盖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五册,每份加盖骑缝章,并发送电子版。
六、高技能人才达比例奖励
奖励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改善提升技能人才结构比例,连续三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3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认定部门:所辖区人社部门
备案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全年
(一)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认定部门提交材料至市人社局备案(2个工作日);
4.认定部门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
5.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高技能人才达比例奖励申请表》(见附件9)一式1份,盖章;
2.本单位(企业)过去三年每年高技能人才名单1份,盖章;
3.每位高技能人才的劳动合同(任职证明)复印件1份盖章;
4.每位高技能人才的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分别按照次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1册。
七、监督和管理
(一)补贴发放
1.奖励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财政局审批,获批后,将奖励补贴拨付到认定部门,由认定部门拨付用人单位和个人;
2.奖励补贴均为税后所得。个税无需单位代扣代缴,由各主管部门和城区人社局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信息更新和维护
各申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并派专人负责,掌握好人才信息动态,做好人才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三)管理职责
1.本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由所辖县区人社部门下发至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并做好政策宣传、申报受理、奖励核发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和监督;
3.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和冒领奖励情况,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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