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集中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桂科基字〔2023〕11号
各有关单位:
我厅于2023年1月16日发布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3〕3号),组织开展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集中申报工作,要求2023年3月13日前完成申报。结合形式审核情况,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一、申报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5月10日
申报书在系统上通过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推荐至项目专业机构的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5月10日18:00,之后不再受理新的项目。
二、材料补正截止时间调整至2022年5月20日
申报材料提交后,需经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调整为5月15日,未能一次性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5月20日前完成补正,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各申报单位要随时关注,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及时补正。
三、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时间和补正时间开展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受理等相关事项
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52295、0771-5885730。
(二)系统填报等相关事项
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1、0771-5872356。
(三)科技政策咨询等相关事项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771-2618795;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0771-2633078。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