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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9-07-16 08:31:57   来源:柳州市科技局   浏览:240 评论(0

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

根据《柳州市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办法(暂行)》(柳政办〔2017〕130号),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不断培育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进一步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提质升级,拟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共121家,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35家,众创空间86家。

二、考评时间

2019年7月-8月

三、考评内容

2018年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运营情况,服务孵化企业、创新团队情况,创新创业氛围营造情况,获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

四、考评方式及步骤

考评工作由市科技局委托柳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开展,同时邀请第三方协助进行。

考察组通过现场核查、资料审阅、座谈调研等方式进行,计划用2周时间完成现场核查,1周时间整改,1周时间复核并公布考评结果。

五、考评结果应用

对排名前10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0万元以下的奖励,对排名前20的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摘牌,追回财政补助经费,并向所在县区、新区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给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并按附件的要求进行自评,准备证明材料。具体现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指标证明材料混乱、排版差、无法自洽的酌情扣分。

(二)所有考核结果和证明材料均会上网公示,各科技孵化载体在自评和证明材料准备环节均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将列入失信名单,并取消、收回所有已享受到的政府优惠和奖励资助。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何锐 2635703


附件:

1. 柳州市科技孵化载体绩效考核自评表.doc

2. 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考评工作的通知.pdf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2日


文章关键词: 孵化器 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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