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广西企业创新创业奖 (广西优秀新产品奖)的通知
桂工信园区〔2022〕813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我区工业发展竞争力,促进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广西企业创新创业奖评奖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划〔2018〕628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第二届广西企业创新创业奖(广西优秀新产品奖)(以下简称广西优秀新产品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西优秀新产品奖旨在激励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
(一)工业新产品(以下简称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的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新产品。
(二)下列产品不属于新产品:
1.仅对原产品在美学上(如表面颜色、图案、包装等)进行改动而形成差异,以及在技术上只有较小变化的产品;
2.传统手工艺品;
3.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淘汰或限制的产品;
4.产品能耗及污染物排放超出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产品;
5.进口散件组装或采购散件代工生产(OEM)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广西优秀新产品奖的产品应符合《广西企业创新创业奖评奖办法(试行)>》和附件1的相关申报条件要求,并按附件2填写申报材料。
(二)同一个企业最多奖励2个新产品。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广西优秀新产品奖申报书(附件2)。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三)市级、自治区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新药证书或者药品注册批件等证明文件。
(四)申报产品获奖、荣誉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产品的销售明细表,属社会或间接经济效益的需提供盖有财务专用章的证明材料。新产品销售收入须提供相应的发票或者合同。
(六)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度前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七)其他相关材料(第三方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查新报告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工作要求
(一)请申报企业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进入“奖励类-广西优秀新产品奖申报”栏目进行申报(申报权限可请市级工信局开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企业申报,根据相关条件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于12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抄送自治区国资委。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0771-8095253
电子邮箱:yqkjc@gx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714室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