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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度广西科技大学博士挂职驻柳企业岗位需求的通知

2022-04-12 09:54:17   来源: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262 评论(0


广西科技大学 柳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广西科技大学博士挂职驻柳企业岗位需求的通知


科大发〔2022〕33号


驻柳各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打通产学研合作的“最后一公里”。经柳州市科技局与广西科技大学协商,紧密结合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产业需求,共同支持、选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到驻柳企业挂职锻炼,通过挂职博士与企业合作,共同完成企业的科研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任务。为使挂职工作更具有针对性,现向各驻柳企业征集挂职岗位需求。

一、挂职岗位要求

挂职岗位以企业技术研发岗位为主,科技咨询、科技推广、科研管理等相结合,每年可设岗位50个左右,期限一般为1年。挂职具体工作方式由广西科技大学、接收企业和博士三方协商确定,并签署合作协议。

二、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人岗相适、注重实效”原则,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征集发布企业需求和博士挂职意向。驻柳企业将挂职岗位需求报送广西科技大学科学研究管理处,由广西科技大学科学研究管理处汇总在校内集中发布,向各学院(部)征求挂职意向。

(二)组织对接。柳州市科技局、广西科技大学结合双方意向和需求,组织驻柳企业和有挂职意向的博士进行对接,签订三方协议。

(三)信息备案。签订的三方协议由广西科技大学及企业人事部门备案。

三、挂职博士日常管理

(一)挂职开始前,广西科技大学、接收企业和挂职博士三方签订协议,明确挂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全责任、报酬补贴、奖励、保密等权利义务,约定挂职期间形成的技术成果、开发收益等知识产权保护事项。

(二)挂职期间,挂职博士由学校、接收企业共同管理,以接收企业管理为主。挂职博士应每季度向学校汇报挂职工作情况。挂职期满博士返回学校工作,应认真总结挂职期间的实践心得,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并运用实践成果指导改进教学、科研工作。

(三)挂职博士因故不能继续服务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服务的,由接收企业与学校商议提出处理意见,经学校同意后终止服务。

(四)挂职期满所从事工作尚未结束的,学校、挂职博士、接收企业三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协议1年。

(五)挂职期满,挂职博士科研成果考核由挂职企业出具成果证明。

四、保障措施

(一)接收企业应当为挂职博士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提供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年的综合意外商业保险。

(二)支持挂职博士与接收企业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条件的鼓励联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鼓励挂职博士及学校与接收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按规定享受有关补偿政策支持,科技成果在当地企业成功转化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取技术转让所得收益。鼓励企业对作出贡献的挂职博士实施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

(三)每年年底由广西科技大学科学研究管理处组织对挂职博士进行成果考核,遴选不低于30项合作项目予以科研经费资助,遴选具体办法详见《广西科技大学博士挂职驻柳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大发〔2022〕18号)。

五、时间安排

请有岗位需求的企业于2022年4月15日前联系广西科技大学科学研究管理处,并将《2022年度广西科技大学博士挂职驻柳企业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和《2022年度广西科技大学博士挂职驻柳企业岗位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广西科技大学科学研究管理处邮箱:kjc6550@126.com。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广西科技大学科学研究管理处或柳州市科技局人才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广西科技大学科学研究管理处  联系人:李彦青、韦嘉

联系电话:0772—2686550

柳州市科技局人才科  联系人:莫益锋

联系电话:0772—2635969


附件:

1. 2022年度广西科技大学博士挂职驻柳企业岗位设置申请表.doc

2. 2022年度广西科技大学博士挂职驻柳企业岗位申请汇总表.xls

3. 广西科技大学 柳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广西科技大学博士挂职驻柳企业岗位需求的通知(科大发〔2022〕33号).pdf


广西科技大学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7日


文章关键词: 挂职 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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