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桂工信园区〔2022〕19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开展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广西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已认定为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年以上的企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除外);
(四)技术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
(六)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3%以上。
二、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企业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进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模块(http://www.gxgycx.com/)进行数据填报并按附件1格式编制申报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8:00(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认定申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联合行文推荐申报企业名单。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推荐文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认真做好2022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遴选和申报推荐工作,切实把能够反映本市制造业创新发展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创新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企业推荐上来。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阮海琼,0771-8095253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