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柳州市2021年服务业发展奖励及2021年服务业提质增效奖励的通知
柳商发〔2022〕27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全市服务业企业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持续冲击,攻坚克难,为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为激励和促进柳州市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20〕4号)和《柳州市2021年服务业提质增效奖励方案》(柳商发〔2021〕6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奖励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
对2021年3月至12月月度及2021年年度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大个体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为减轻企业负担,该项奖励按照企业纳入统计局联网直报一套表系统所需材料申报,无需在此单独申报;请各县区商务部门提供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名单(附件1)。
二、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连续两年正增长的服务业企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对2019年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且2020年、2021年销售额、营业额或营业收入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以上的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企业申报材料
1.2021年柳州市服务业发展奖励申报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提供:2020年12月及2021年12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统计E204-1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提供:2020年12月及2021年12月《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S204-1表),其他服务业企业提供:2020年11月及2021年11月《财务状况》(统计F203表);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5.申报材料每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三、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奖励
(一)申报条件
按照柳州市2021年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对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进行考评,当年达到以下要求的即给予相应档次的奖励:
1.批发业: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50亿元(含50亿元)、5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零售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5亿元(含5亿元)、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住宿业:年营业额达到0.2亿元—0.5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餐饮业:年营业额达到0.2亿元—0.5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营利性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5亿元(含5亿元)、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行业类别 | 目标增速% |
批发业商品销售额 | 19.0 |
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 12.0 |
住宿业营业额 | 16.0 |
餐饮业营业额 | 16.0 |
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 | 21.0 |
(二)企业申报材料
1.2021年柳州市服务业发展奖励申报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提供:2021年12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统计E204-1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提供:2021年12月《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S204-1表),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提供:2021年11月《财务状况》(统计F203表);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5.申报材料每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四、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奖励
(一)申报条件
未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入驻特色街区经营户超过20家)通过实行统一收银、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运营管理模式后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及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企业申报材料
1.2021年柳州市服务业发展奖励申报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内纳入统一收银、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商户名称汇总表和各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6.申报材料每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五、鼓励企业集团及分支机构在柳州设立独立法人企业
(一)申报条件
1. 对企业分支机构在柳州市的产业活动单位,在柳州市重新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并申报纳入统计,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住宿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在柳州市新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总部且在区内外建有10个以上直营店的品牌连锁机构,并申报纳入统计,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住宿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企业申报材料
1.2021年柳州市服务业发展奖励申报表(附件2);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直营店名称汇总表、各直营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5.申报材料每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六、培育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
(一)申报条件
1.批发业。对年销售额5亿元-10亿元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全年增长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10万元。对年销售额10亿元-50亿元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全年增长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15万元。对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全年增长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20万元。
2.零售业。对年销售额5亿元-10亿元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全年增长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10万元。对年销售额10亿元-50亿元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全年增长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15万元。对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全年增长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20万元。
3.住宿和餐饮业。对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全年增长20%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对2020年营业收入1亿元-5亿元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全年增长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10万元。对年营业收入5亿-10亿元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全年增长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20万元。对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全年增长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30万元。
(二)企业申报材料
1.2021年柳州市服务业提质增效奖励申报表(附件4);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提供:2021年12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统计E204-1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提供:2021年12月《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S204-1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提供:2021年11月《财务状况》(统计F203表);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5.申报材料每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七、培育服务业新增入统企业增量奖
(一)申报条件
1.批发业。对2020年或2021年新增入统且2021年销售额增量超过5000万元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按增量给予奖励,每超过5000万元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20万元。
2.零售业。对2020年或2021年新增入统且2021年销售额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按增量给予奖励,每超过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奖励20万元。
3.住宿业。对2020年或2021年新增入统且2021年营业额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按增量给予奖励,每超过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奖励20万元。
4.餐饮业。对2020年或2021年新增入统且2021年营业额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按增量给予奖励,每超过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奖励20万元。
5.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对2020年或2021年新增入统且2021年营业收入增量超过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按增量给予奖励,每超过5000万元奖励3万元,最高奖励30万元。
(二)企业申报材料
1.2021年柳州市服务业提质增效奖励申报表(附件4);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提供:2021年12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统计E204-1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提供:2021年12月《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S204-1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提供:2021年11月《财务状况》(统计F203表);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5.申报材料每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八、促进重点领域商品零售
(一)申报条件
1.促进预包装螺蛳粉企业拓展生产、销售业务。对年零售额1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0%的限额以上企业奖励5万元,增速超过40%的奖励10万元;年零售额5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0%的奖励15万元,增速超过40%的奖励30万元。
2.促进石油类企业进一步开展便民加油服务。对年零售额10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0%的限额以上企业奖励15万元,增速超过30%的奖励20万元;年零售额30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15%的奖励20万元,增速超过20%的奖励30万元。
3.促进医药企业开拓中西药销售及健康消费业务。对年零售额2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0%的限额以上企业奖励5万元;年零售额10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0%的奖励10万元;年零售额20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0%的奖励15万元,增速超过30%的奖励20万元;年零售额50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15%的奖励20万元,增速超过20%的奖励40万元。
4.促进汽车销售企业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对年零售额1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0%的限额以上企业奖励5万元;年零售额5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0%的奖励10万元,增速超过30%的奖励15万元; 年零售额10亿元-20亿元且增速超过15%的奖励15万元,增速超过20%的奖励20万元; 年零售额20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15%的奖励20万元,增速超过20%的奖励30万元。
(二)企业申报材料
1.2021年柳州市服务业提质增效奖励申报表(附件4);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21年12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统计E204-1表);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5.申报材料每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九、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时,文件规定的“三、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奖励”“六、培育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七、培育服务业新增入统企业”“八、促进重点领域商品零售”只能申报其中一项,择优申报。
(二)请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好辖区内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上述奖励要求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三)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初审和推荐工作,汇总填写《2021年服务业发展奖励各县(区)、开发区汇总表》、《2021年柳州市服务业提质增效奖励各县(区)、开发区汇总表》(附件1、附件3),并于4月8日前反馈汇总表电子版,同时经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盖章后,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4)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留存一份),逾期不受理。
邮箱:lzswsck@163.com,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823911。
城中区商务局:0772—2625153
鱼峰区商务局:0772—3060817
柳南区商务局:0772—3728128
柳北区商务局:0772—2818706
柳江区商务局:0772—7212217
柳城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0772—7615487
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0772—6869890
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0772—8151552
融水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0772—5126172
三江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0772—8612252
柳东新区商贸文化和旅游局:0772—2671587
阳和工业新区经济发展局:0772—3511063
附件:
1. 2021年服务业发展奖励各县(区)、开发区汇总表.xlsx
3. 2021年柳州市服务业提质增效奖励各县(区)、开发区汇总表.xlsx
5. 企业承诺书.docx
柳州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