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引导广西工业企业自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和维护质量信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工业质量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1〕116号)等精神,我厅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广西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活动的目的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继续开展广西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指导工业企业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并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广大消费者对我区工业产品的消费信任度,提高广西工业企业的信誉和形象,追求卓越绩效,加快实现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水平。
二、承诺内容
一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是遵循市场规律,服务市场需求,实现共赢发展;三是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要求;四是确保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档次,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五是维护知识产权、杜绝假冒伪劣;六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
三、承诺活动的组织
(一)组织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承诺活动的组织管理,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加活动。
(二)承诺活动的条件。
参加承诺活动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高度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重视质量、珍视信誉,积极开展质量建设活动,拥有良好的质量形象、品牌形象和社会信誉。
(三)承诺活动的申请。
1.企业自愿签署承诺书(附件1),填写《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申请表》(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并于9月10日前将纸质(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扫描材料报送市工信局。已签署承诺的企业不需再承诺。
2.请各市工信局统一收集本市企业的纸质、电子版申请材料,在9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工信局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到质量承诺活动之中,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重点企业更要积极主动地带头参加质量承诺活动。原则上规上企业都要动员其参加质量承诺活动。每个市工信局动员和组织企业参加质量承诺的数量不少于8家。
(二)2021年12月底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承诺企业名单。
五、承诺活动的宣传
加强对承诺活动的宣传,扩大承诺活动和承诺企业的积极影响,营造重视质量、珍视信誉的社会氛围。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等媒体公开承诺信息,对参加承诺的企业开展宣传活动,树立企业自主承诺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形象。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0771-8095253;
李欣遥,0771-8095267
电子邮箱:yqkjc@gx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714
邮编:530022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