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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1-04-06 09:56: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浏览:172 评论(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核查工作的通知


桂科成字〔2021〕38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动态管理,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自治区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

二、核查时间

2021年4月2日至5月14日。

三、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实际经营情况及名称、运营主体、场地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变更情况。

四、核查工作

(一)请市科技局认真梳理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建设情况,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活动。

(二)对调整经营方向且不再从事企业孵化相关服务、停止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请各市科技局审核并实地核查后,向我厅提出取消资格建议。

(三)对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孵化场地面积、场地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请各市科技局审核并实地核查后,向我厅提出变更建议。

(四)对不符合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条件要求的,请各市科技局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我厅将适时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五)请各市科技局于5月14日前将核查情况报告我厅(国家级按类型分开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有关要求

(一)被核查单位提供信息和证明文件应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在核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请各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德  0771-2631005

       杨文龙  0771-2618462

邮箱:cgc@kjt.gxzf.gov.cn


附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核查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1日

文章关键词: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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