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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0-02-21 08:33:32   来源: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144 评论(0

2月18日,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就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信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用信息数据(含“双公示”信息、城市信用监测信息)归集工作,确保按时保质的做好数据报送,全面掌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信用状况。对于全市范围内涉及以下四类疫情防控期间的失信事件,一经查实,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逐级推送至自治区、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系列网站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1.个人有隐瞒病情、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情况,或者有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行为的;

2.阻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常诊疗和救治工作,或者实施伤医、医闹等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的;

3.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

4.非法捕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

通知要求,要做好信用承诺、信用监管、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工作,为复工企业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各单位应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对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涉及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加强信贷资金支持等激励政策。

通知指出,各有关单位应尽量推行不见面信用修复、异议申诉工作方式,通过网络、电话“预约办理”等方式接受企业申请资料,在线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分流办事群众,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门户网站信用专栏中加强抗击疫情和防疫知识的宣传,突出报道防疫先进事迹,注重挖掘诚实守信先进个人,做到每日滚动更新。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疫情期间信用监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文章关键词: 加强 信用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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