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服务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为全市服务业大发展夯实基础,增添动力。为激励和促进柳州市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18〕8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经济稳增长有关工作的通知》(柳政规〔2019〕27号)奖励标准,组织开展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结合柳政规〔2019〕27号文件精神,2019年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大个体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为减轻企业负担,该项奖励按照企业纳入统计局联网直报一套表系统所需材料申报,无需在此单独申报。
二、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奖励
(一)申报条件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下达2019年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即:2019年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3%、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3%、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3%、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6%、营利性服务业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6%、非营利性行业服务业增长35%),对服务业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进行考评,当年达到以下要求的即给予相应档次的奖励:
1.批发业: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50亿元(含50亿元)、5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零售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5亿元(含5亿元)、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住宿业:年营业额达到0.2亿元—0.5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餐饮业:年营业额达到0.2亿元—0.5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营利性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5亿元(含5亿元)、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企业申报材料
1.2019年柳州市服务业发展奖励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
2.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提供:《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统计E204-1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提供:《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S204-1表),其他服务业企业提供:《财务状况》(统计F203表)(一式2份)
申报材料每份按照申报表、204/203表的顺序装订。
三、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奖励
(一)申报条件
未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入驻特色街区经营户超过20家以上)通过实行统一收银、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运营管理模式后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及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企业申报材料
1.2019年柳州市服务业发展奖励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
2.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内纳入统一收银、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商户名称汇总表和各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3份)
3.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年报(一式3份)
申报材料每份按照申报表、商户名称汇总表、各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的顺序装订。
四、鼓励企业集团及分支机构在柳州设立独立法人企业
(一)申报条件
1. 对企业分支机构在柳州市的产业活动单位,在柳州市重新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并申报纳入统计,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住宿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在柳州市新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总部且在区内外建有10个以上直营店的品牌连锁机构,并申报纳入统计,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住宿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企业申报材料
1.2019年柳州市服务业发展奖励申报表(附件2,一式2);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2份)、各直营店名称汇总表、各直营店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2份);
3.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年报(一式2份)。
申报材料每份按照申报表、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直营店名称汇总表、各直营店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的顺序装订。
五、支持重点商贸服务业企业开展大型促销活动
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参照柳州市促消费活动相关文件,不在此申报。
六、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好辖区内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上述奖励要求于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初审和推荐工作,汇总填写《2019年度县(区)、开发区申报汇总表》(附件1),并于2月27日前反馈汇总表电子版。经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盖章后,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逾期不受理。
邮箱:lzswsck@163.com 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2632701,18276210739。
柳北区商务局:0772—2818706
城中区商务局:0772—2094731
鱼峰区商务局:0772—3163301
柳南区商务局:0772—3728128
柳江区商务局:0772—7212217
柳城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0772—7615487
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0772—6812366
融安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0772—8151552
融水县经济贸易局:0772—5122344
三江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0772—8611245
柳东新区商贸旅游局:0772—2671587
阳和工业新区经济发展局:0772—3511063
附件:(请点击下载附件附件下载.xlsx)
1.2019年度县(区)、开发区申报汇总表
2.2019年柳州市服务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柳州市商务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