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批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柳商发〔2020〕1号
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18〕10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第二批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做好第二批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经由企业所在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到柳州市商务局。
联系科室:商贸与流通业发展科 2809202
附件:
1. 第二批柳州市商贸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2. 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18〕101号).doc
柳州市商务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3日
附件:
第二批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行政依据
《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18〕101号)、《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支持领域及重点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医药、汽车零配件、城市生活品行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聚焦3条供应链,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申报,沿每条供应链分别选取2-6家规模大的承担主体。联合申报的单位,需明确供应链名称、链主企业、上下游协同企业,明确各自承担的建设内容、计划投资额、计划支持资金、完成时限等。在确保效果的情况下,链主企业也可单独申报。
(二)支持重点
1.推广物流标准化,促进供应链上下游衔接
(1)围绕物流标准化普及的重点关键标准应用发生的托盘(框)租赁、交换(不支持用户自购),设备购置、设施改造、系统开发等。
(2)围绕物流标准化市场培育的社会化标准托盘(框)循环共用体系发生的设备购置、设施改造、系统开发等。
(3)围绕物流标准化水平提升的储运基础设施和服务流程升级改造发生的设备购置、设施改造、系统开发等。
(4)围绕物流信息标准化的物流链数据单元建设发生的设备购置、设施改造、系统开发、信息资源购置等。
2.探索供应链平台集成模式,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
(1)围绕建设流通与生产衔接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发生的设备购置、设施改造、软件开发、信息资源购置等。
(2)围绕商品现货交易及线上线下融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建设发生的设备购置、设施改造、软件开发、信息资源购置等。
(3)围绕建设专业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发生的设备购置、设施改造、软件开发、信息资源购置等。
(4)围绕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发生的设备购置、设施改造、软件开发、信息资源购置等。
3.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
支持围绕供应链融资平台建设、贷款贴息、管理管理费等。
4.符合财办建〔2018〕101号通知精神和规定的其他项目。
三、项目申报对象
在柳州市依法注册登记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对在外地注册法人但在本地有实体,及在本地注册法人但在其他地区建设实体的机构,可在本地申报项目。
四、 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企业具有一定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初步建立供应链管理制度,配备有供应链人才。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无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认真配合完成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行业调查统计、项目跟踪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任务。
(三)申报单位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同一项目已享受中央其他专项补助资金的,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应为在建或新建及拟建项目。项目建设时间为2018年6月1日-2020年9月30日,所有项目原则上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能够完成建设和验收工作,在建项目开工时间可为放宽至2018年1月1日后。资金支持部分需基于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项目发生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
(六)涉及供应链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具备合法建设手续,工程承建方要具有工程承建资质。要列明项目建设的内容、面积、所购材料的数量、单价、工程造价预算等资料,且项目必须完成备案(核准)、土地、环保、节能审查等前期审批手续,并且建设资金落实,并有明确的投资预算计划安排,已实质性开工建设。
(七)项目投资构成要合理,建设内容要详细。项目计划支出投资应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要列明建设内容及详细的数量、金额。
五、 资金支持方式
(一)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由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按照先建设实施,后安排专项资金的办法,原则上以以奖代补、财政补助等支持方式,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每条链补助上限为2500万元,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限制不超过1000万元,且均为一次性安排。
(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办公楼、道路等建设;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不得购买非标车辆和用于工作经费;不得支持有金融风险、发展模式不成熟的平台;不得将关联方交易额纳入申报项目总投资;不得将同一集团公司信息平台项目多地重复申报。
六、 项目申报时间和评审程序
(一) 申报单位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经由企业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到柳州市商务局。
(二)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有申报项目按照实地核验、专家评审、会审等程序确定扶持项目。
七、项目申报需提供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应由供应链链主企业整合整条供应链项目成册一起申报。申报材料共有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供应链建设方案;第二部分是整条供应链的所有项目列表;第三部分是第二批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第四部分是佐证材料(每个项目佐证材料附在项目申报表后)。
(一) 供应链建设方案。供应链建设方案,包括供应链背景介绍、基本情况介绍、建设内容及规模、参与本条供应链建设的企业,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市场规模分析、上、下游对接服务企业的协作意向、以及行业发展现状、申报项目实施后市场份额分析、社会效益、对主要绩效目标达成的贡献等(企业可按实际情况提供)。
(二) 供应链建设项目列表。列明整条供应链上的所有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建设名称、建设单位、建设期限、投资总额、资金来源,拟申请资金补助额等(详见附件2申报材料第二部分供应链建设项目列表)。
(三) 第二批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每一个链上企业填写一个申报表,包括项目建设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支出明细、项目投资进度计划、项目绩效评估、项目建设单位承诺等(详见附件3申报材料第三部分项目申报表)。
(四) 佐证材料。
1.供应链链上各项目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供应链链上各项目建设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项目实施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批准文件及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4.所有申报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
5.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
1. 第二批柳州市商贸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模板.doc
3. 第二批柳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