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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柳州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08-11-05 16:44:30   来源:   浏览:56 评论(0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柳经职字[20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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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柳州市工程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二○○八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08〕96号)精神,以及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开展职称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08〕109号)和柳州市职改办《关于开展职称工作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柳职办[2008]10-1号),柳州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作为试点,开展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现就做好2008年我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对象和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评审的范围、对象和申报条件等,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区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经职办〔2008〕29号)规定办理。该文件可登陆自治区经委网站:www.gxjmw.gov.cn,在《人事、职称工作》栏目里查阅。
 
二、高级评审信息化申报流程:
1.高级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中,个人所需软件有:广西区职称评审个人申报软件(工程系列个人版)。各基层单位所需相关软件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市属单位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县属单位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乡属单位版)。以上软件均可从柳州市职称改革网(http://zgb.liuzhou.gov.cn/)下载并安装使用。
2.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人员首先下载安装“广西区职称评审个人申报软件”(也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工程高级”),然后录入个人数据信息项和论文证书获奖情况扫描件,个人数据录入完成后生成上报数据,上报到所在单位。
3.各县区所属基层单位(含乡属单位),接收个人数据后,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县属单位版)”填写单位审核推荐意见等,生成基层单位数据并上报县区职改办。县区职改办审核通过,生成县区数据,报市经济工程系列职改办。
各市属基层单位(含中央、自治区属单位),接收个人数据后,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市属单位版)”填写单位审核推荐意见等,生成基层单位数据并上报市经济工程系列职改办。
其它民营企业等单位,接收个人数据后,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可将“广西区职称评审个人申报软件”生成的个人数据上报市经济工程系列职改办。
4.市经济工程系列职改办汇总生成全部数据,经审核通过,报市职改办。
 
三、关于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电子档案制作的问题
   为了做好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信息化申报试点工作,请各申报人员按本文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论文电子档案制作模板(见附件1)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证书及获奖电子档案制作模板(见附件2)制作审报材料中相应的电子档案。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为了保障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申报人员和单位,除了报送职称评定系统导出的电子数据以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书面送审材料。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其内容必须与“广西区职称评审个人申报软件”中填写的内容一致。经单位公示、审核通过后,该表也可从评审系统生成打印。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或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免试审批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按顺序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1页之间。
(三)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并指明代表作,按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加上封面和目录。
(四)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及相关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按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加上封面和目录。
(五)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如已在评审表内填写则不需另附)。
(六)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七)申报材料的公示情况,请连同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各方面综合考核推荐意见一并填写在《评审表》第14页“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
(八)各单位审议推荐小组评语及答辩情况(可从评审系统生成打印),贴在《评审表》第14页与第15页之间。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材料的所有复印件除特别要求外,均为A4纸型,单位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申报人所有书面送审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要求封口上带线扣)内,封面请标明所在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拟申报职称和卷内材料目录。各单位还需上报一份《报评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汇总表》(并附电子文档)。
 
五、评审及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一)个人填报时间:11月10日—11月23日。
(二)单位接收数据和审核公示时间:11月24日—12月4日。
(三)市经济工程系列职改办接收数据和审核时间:12月4日—12月12日。
其它未提及事宜按《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区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经职办〔2008〕29号)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论文电子档案制作模板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证书及获奖电子档案制作模板
附件3、审议推荐小组推荐意见表
附件4、报评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汇总表
 
 
 
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〇〇八年十一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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