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申报2009年度工程系列中级及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工程系列(中级及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要求。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者;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人事档案存放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一年以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者,经所在单位考核,所在省(市、区)地级市以上人事(职改)部门确认的人员,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桂政发〔1993〕42号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延缓离退休手续者除外)。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
2、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3、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需报送材料
中级申报需报送材料: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16K格式双面打印)。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或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 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按顺序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1页之间。
(三)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或撰写的论文著作(按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加上封面和目录)。
(四)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及相关的奖励证书复印件(按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加上封面和目录)。
(五)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六)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考核推荐意见表。
(七)报评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册汇总表。
以上材料按2套材料分装:其中(一)至(六)项均为一式2份,分装2套,第(七)项一式1份并附该汇总表数据软盘(按名册汇总表内容用Microsoft Excel系统输入U盘或3寸软盘)为1套材料。2套材料封面请务必用职称专用资料袋标明所在单位名称、姓名、拟申报职称、送评单位名称及送审材料名称。
初级申报需报送材料: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需原件);
2、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需验证原件)计算机合格证书;
4、送评名册(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填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分装二套。
申报技术员需报送材料:
除没有资格证书外,其它与助理工程师相同。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或个人)将申报上述各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于今年11月6日前报送柳州市经济工程职改办,( 报送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要在<单位推荐意见>栏里及单张的《推荐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里写上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凡证件、证书、论文的复印件都必需加盖单位的审核章)以便汇总送审。联系电话:2823316。地址:柳州市文昌路文昌综合楼四楼市经委党委办。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五、几点说明及要求
(一)今年申报、推荐及评审工程师的基本条件,严格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二)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允许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学专业、能力水平,在取得本专业、本岗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一年后,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但一个年度只准许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对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受下一级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限制,不须办理转系列(专业)确认评审手续,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取得的业绩成果直接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对于职称外语要求,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办〔2004〕4号)文件。
(四)对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今年将按照《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9〕42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职办〔2009〕93号)执行。
对2008年6月至2015年6月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在尼日尔和科摩罗两个国家执行卫生援外任务期间申报职称的可以免除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五)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各评委会评审的材料中应附有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证件或证明,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
(六)对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非干部身份人员,其实际水平和能力符合评审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规定,申报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办法及时间要求按桂职办〔2000〕48号文件执行。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八)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桂职办〔2000〕49号文件要求,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5-7人),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审议推荐小组对申报者的成果、业绩和业务水平与能力要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申报,并注明审议推荐小组投票结果。评语及评价情况按附件2相关表格填好。
(九)各单位要严格把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质量关。一是审查材料时,对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加盖验证印章、验证人签名,无验证印章和签名的,视为无效材料;二是对《评审表》内所填内容要认真审查,防止弄虚作假。三是做到申报材料填写清楚、准确、规范。经检查合格后才可按汇总表顺序上报,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柳州市经济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