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 第 20 号
2004-04-27 11:50:36 来源: 浏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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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和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六十四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六十四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六十四批)
一、汽车生产企业
二、摩托车生产企业
三、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
四、撤消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