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我市企业财务、办税人员掌握会计和税法的差异,熟悉相关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掌握在合理合法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和协调的方法,使企业在两方面达到完美的统一,避免因此而造成的纳税风险和纳税损失,现决定于2006年8月11—12日在我市举办一期“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及调整专题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委托市经济干校具体承办,并邀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聘财务、评估、税务司法鉴定专家曹燕林先生(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主讲。欢迎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组织有关管理和业务人员参加。
有关报名参培事宜请与柳州市经济干校培训部联系,联系电话:2863532 3987288,联系地址:市广雅路北一巷3号。
附件: 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及调整专题培训班学员须知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及调整专题培训班学员须知
根据柳经通(2006)67号文件精神,由我校负责具体承办本次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及调整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间产生差异的原因
(二)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分析与调整
1、收入的差异分析与调整
(1)提供劳务收入差异分析
(2)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差异分析
(3)代销收入差异分析
(4)“视同销售”业务差异分析
(5)债务重组应税“收益”的差异分析
(6)非货币性交易应税“收益”的差异分析
(7)补贴收入的差异分析
(8)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差异分析
(9)销售折扣的差异分析
(10)关联方交易差异分析
(11)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的的差异
(12)三废收入。
(13)技术转让收入未超过规定的部分。
2、成本费用与税前扣除的差异分析及调整
(1)营业成本。
(2)营业费用。
(3)管理费用。
(4)财务费用。
3、利润的差异分析与调整
(1)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2)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4、资产方面的差异分析与调整
(1)存货期末计价的差异分析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分析
(3)资产的折旧与摊销。
(4)固定资产折旧的差异分析
(5)坏账及坏账损失
(6)资产的收益处理。
(7)无形资产
(8)待摊费用。
(9)待处理财产损失。
5、负债方面的差异分析与调整
(1)放弃债权。
(2)预计负债。
(3)预收款项
6、所有者权益的差异分析与调整
(1)接受资产捐赠
(2)转增资本。
7、其他方面的差异分析与调整
(1)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
(2)查增所得
(3)税务机关查增的所得对投资抵免所得税的影响
(4)未经报批的财产损失
(5)超过规定期限报批减免税
(6)其他应付款中存在的差异:
(7)个人投资者从企业借款的调整。
(三)近期发布的税收法规介绍
二、培训对象:财务经理、主管;税务经理、主管。
三、培训时间:2006年8 月11—12日(两天)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四、培训地点:市经济干校河东校园教学实验楼
三楼多媒体会议厅(广西工学院对面)
五、培训费用:400元/人
六、报名办法:
1、即日起开始报名交费,截止日期:8月8日
2、报名地点:柳州市经济干校培训部(市广雅路北一巷3号)
3、联系电话:2863532 3987288 13078078303
4、转帐名称(户名):柳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帐号:45001623857050504286
开户行:建行柳州市河东支行
柳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