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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工信部关于在德国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1-06-07 15:45:23   来源:   浏览:33 评论(0
各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工信部《关于在德国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工信厅〔2011〕369号)转发给你们,有意参加培训班的企业,请填写好回执单,于6月8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到自治区工信委中小企业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71-5851933

传真:0771-5864157

附件:国家工信部《关于在德国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工信厅〔2011〕36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关于在德国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服务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中德两国政府部门签署的《关于继续开展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合作备忘录》,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我部今年将继续在德国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项目编号为SH110340009、SH110340010。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跨文化管理

(二)人力资源管理

(三)战略管理

(四)项目管理

(五)质量管理

(六)商业谈判

(七)签订合约等

二、培训形式

该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与小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主要进行企业管理与实践的培训和考察,小组培训主要进行商务交流与合作的培训和考察。在外培训采取全程英文授课。

三、培训对象

该培训班主要招收机械、电子、汽车配件、家电制造、食品加工、医药、建筑、纺织、零售等行业中小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农业、金融和保险业、会计、律师、咨询业等行业中小企业人员。人员基本条件为:

(一)思想品德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

(四)熟练掌握英语,具备较强的读、写、说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50岁。

四、培训时间

该培训班按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中德合作项目第六期、第七期组织实施,分别于9月、10月举办,在外培训各31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集中进行出国前预培训及归国总结。

五、出国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出国费用按中德两国政府部门合作协议执行,其中国外培训、陪同、食宿、交通、公杂、保险以及学员签证等费用由德方全额资助;国际旅费每人约10000元人民币,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自筹,此费用随汇率会略有调整,具体交款事宜待人员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六、报名及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自愿选派人员参加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10日。

(二)参加培训人员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服务机构初审,中德培训项目评选委员会评审,部人事教育司、国际合作司、中小企业司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审定的方式确定。

(三)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学员报名、出国前预培训、国外培训以及归国总结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支撑、服务工作。

(四)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服务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学员办理因公护照手续。

(五)请各单位积极开展学员选派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1.《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学员报名简表》1份(见附件1)。需提交传真至010-65868674;

2.《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报名表》(中/英文)1份(见附件2);

3.企业推荐信(中/英文)1份;

4.学员本人学历、工作经历、英语水平证明材料1套;

5.学员年龄截止2011年8月30日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的,需附情况说明、近期健康体检表及所在单位健康担保函。

联 系 人: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樊颖晖、张晓辉

联系电话:010-65519050、6592516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学员报名简表

2.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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