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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05年度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的通知

2005-10-27 15:37:02   来源:   浏览:19 评论(0

各自然科学专业学会、研究会、企业科协;县区科协、各有关院校、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是柳州市的市级科技奖项。论文获奖结果载入个人档案,可作为论文作者考核、晋升、评定职称和突出成就科技人员的依据之一。根据柳科协字(2003)24号文件精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全市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2005年柳州市度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文范围:

1、自然科学各学科领域的论文;

2、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领域论文;

3、有关科技立法、政策评价等政策科学研究的论文;

4、有关科技管理、经济管理等管理科学研究的论文。

二、   报评论文的条件:

1、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

2、报评的论文必须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在国外(境外)有影响的刊物发表的论文;

3、报评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为在柳州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论文的申报程序:

1、各自然科学专业学会会员的论文向所属学会申报,由学会汇总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2、没有参加学会的科技工作者可以向当地所在辖区科协申报,由当地科协汇总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3、没有参加学会的企业科技工作者的论文向所在企业科协申报,由企业科协汇总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所在企业没有成立科协的可以向所在辖区科协申报,再由所在辖区科协汇总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4、市自然科学学会受理的论文应在《评审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5、县、区科协和企业科协受理的论文应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在《评审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四、论文申报提交的材料:

1、填写《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表》一式8份;

2、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原文复印件各8份;

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计方面的论文,已经产生效益的附上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意见或产生效益的证明材料;

4、属咨询决策方面的论文已得到采纳或认可的,应附上有关部门采纳或评价的证明材料;

5、其他可以证明论文价值的材料。

6、已申报的论文资料不再退回。

五、论文申报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在2005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柳州市科协学会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点:柳州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科技馆二楼,学会部

联系电话:2629066

联系人:姜锦红 

                           

                        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

                                    200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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