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09年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2009-04-10 11:02:22 来源: 浏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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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经济委员会文件
柳经通〔2009〕40号
关于下发2009年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桂政发[2007]17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09年经济工作目标,我们制定了2009年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目标,并按县区对工作目标作了分解(见附件1);同时,对列入2009年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企业及其发展目标任务进行了调整(见附件2)。为抓好工作目标的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立县区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目标定期对接制度。请各县(区)经济管理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发展工作目标定期对接工作,按季度填报《县区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目标进度表》(见附件3),于下一季度初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我委。
2、建立成长计划企业运行发展动态月报制度。请列入成长计划的企业派专人负责企业运行发展动态的上报工作,根据附表要求(见附件4)每月5日前将企业各项经济指标(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贷款情况等),以及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情况上报市经委。
3、建立成长计划企业年度目标任务激励机制。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成长计划企业,将在有关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除帮助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外,市挖潜改造、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及县域发展等各项财政资金也将给予优先扶持。
4、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成长计划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思路,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请列入成长计划的企业将各自企业的基本情况、发展规划及实施项目等方面的材料以书面形式于4月15日前报各县(区)工业管理部门,请各县(区)工业管理部门进行归集后于4月20日前报市经委。
本通知电子版本同时发到各县区电子邮箱,请查收。
联系人:市经委中小企业科 陈时杰 梁焕强 潘佳媚
电话:2820317 传真:2852954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中小企业 △ 目标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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