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受理全区关于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案件举报、征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众发布,请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举报电话:0771-5338391;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征文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