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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广西装备工业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评审活动的通知

2011-08-11 14:41:29   来源:   浏览:32 评论(0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广西装备工业

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市工信委、各企业:
    为促进企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企业的工艺、工装及设备改造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及时总结成果项目情况,及时肯定、奖励从事工艺、工装及设备改造工作方面取得优秀成果的科技人员,调动企业广大从事工艺、工装及设备改造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广西装备工业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评审活动。希望各市工信委和各企业认真配合组织好此项活动。现将广西装备工业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评审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机械、汽车、船舶装备工业企业的工艺、工装及设备改造成果。
    二、 评审标准
    申报成果能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自主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节能降耗,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技术难度,并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三、 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各项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的技术总结、资料收集、验收及撰写申报材料等工作。先进工艺、工装和优秀设备改造成果按申报表分别填报,其中申报一等奖的项目要求制作多媒体(专家评审会备用);
    (二)各企业对工艺、工装和设备改造成果分别进行企业内部初评,初评后将评审意见及推荐等级签署申报表上,于8月下旬将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报市工信委;
    (三)各市工信委在接到企业申报后要做好材料的审查工作,9月中旬以前组织市级评审,于9月20日前将评审后推荐的成果申报材料汇总报到我委装备工业处;
    (四)我委在收到申报后做好材料的审查和汇总工作,并根据申报情况拟定评审专家名单,于10月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评审费按每项500元向申报企业收取),评审结果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五)广西装备工业先进工艺、工装及优秀设备改造成果最终评审结果将于11月下文公布并发放成果等级证书;
    (六)各企业根据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适当奖励获得成果的科技人员。
    四、评审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评审的整个组织工作由装备工业处负责,联系人:杨杨,电话:0771-5626732。
    柳州市工信委装备工业科 联系电话:0772-2821260

附件:1、广西装备工业先进工艺、工装成果申报表
        2、广西装备工业优秀设备改造成果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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