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2014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2014-03-14 12:51:22 来源: 浏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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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人才结构,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主办,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小企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部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上网求职与应聘。活动期间,招聘信息与求职信息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上同时发布,供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免费浏览查询和在线联系。
二、百日招聘活动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至6月17日。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招聘活动信息通知中小企业,并积极组织中小企业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参加招聘活动,发布招聘信息。请各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各高校,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应届毕业生登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求职与应聘。
三、为确保招聘有序开展,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对招聘加强监督与管理,信息的采集和发布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有分管领导负责网上招聘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本地区中小企业招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核。
四、为推进招聘持续有效,提高毕业生与企业对接成功率,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企业走进校园,举办校园现场招聘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院校分布、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推荐优质园区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不同招聘形式,与毕业生实现顺利对接。
五、为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参加生产实习,增进招聘前双向了解,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吸纳毕业生实习愿望和条件的企业,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发布实习岗位及相关要求等信息(相关表格可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下载)。各地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毕业生实习期管理,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六、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招聘活动,要把招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改善就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坚持下去。要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保证今年参加招聘活动的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数量不低于去年的水平。活动期间,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各省(区、市)级分网和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就业网站、各高校网站要积极参与、配合,在网站首页设百日招聘活动专版页面链接。
七、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本次招聘活动工作联系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告知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并获取招聘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口令。“2014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人才需求登记表”可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下载。上网发布信息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在填写登记表后交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或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信息网省(区、市)级分网代为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小企业司 联系人:曹毅
电 话:010-68205314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联系人:蒲文宜 孙乃斌
电 话:010-68576102 68575152(传真)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二)教育部
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郎咸汶
电 话:010-66096542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联系人:代嫚 赵国楗
电 话:010-66092084 66097072
传 真:010-66097332
E-mail:
[email protected]
2014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人才需求登记表
备注:请将填写好的需求登记表发至
[email protected]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3月3日
原文阅读:
www.sme.gov.cn/web/assembly/action/browsePage.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