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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柳州市商贸服务业专家的通知

2016-05-04 17:22:32   来源:   浏览:3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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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柳州市商贸服务业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柳州市商贸服务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柳商发〔2016〕28号)有关规定,我委筹备设立柳州市商贸服务业专家库,2016年计划遴选一批专家入库。现就征集入库专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入库专家重点行业领域或业态范畴:内贸流通、国际贸易、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医药流通、餐饮酒店、口岸建设、信息化建设及相关会计、审计、税务等。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商务及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商贸服务业咨询、规划、研究及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本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科级以上行政职级,担任科级以上职务5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具有较丰富行政管理经验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四)近五年作为项目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课题研究项目、重大规划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六)在相关评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三、专家征集方式
    专家入库采取个人自荐和主管部门推荐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可自荐直接申请。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务系统各部门单位可推荐专家,原则上,城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院校及科研机构、相关行业市直主管部门每个单位推荐入库专家不超过5名。
    四、推选程序
    (一)入库申请。填报《柳州市商贸服务业专家库专家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核实同意后将有关材料送至我委。
    (二)资格核实。我委对申请专家入库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将拟入库专家名单在我委政务网站予以公示。
    (四)批准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经批准后入库并在我委政务网站予以公告。
    五、专家入库申请需提交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
    (一)《柳州市商贸服务业专家库专家登记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含电子照片)。
    六、征集时间要求
    请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柳州市商贸服务业专家库专家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委重点项目促进科。
    (联系人:盘柳宁、潘佳嘉、黑梦,联系电话:2804106,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专家出入库管理、专家使用管理、专家权利和责任等有
    关规定按照《柳州市商贸服务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
    1.《柳州市商贸服务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doc
    2.《柳州市商贸服务业专家库专家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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