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信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信系统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2017-07-05 15:02:57 来源: 浏览: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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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工信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信系统
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自治区防汛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桂防指办电〔2017〕81号)及《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当前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的通知》(桂防指办〔2017〕6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工业领域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业领域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组织领导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将防汛抗灾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业领域汛期灾害防范工作的政治敏感性、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工业领域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防汛抗灾工作抓早、抓紧、抓实,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责任,抓实抓细各项防汛措施,确保防汛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要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应急值守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相关工作措施。遇到突发性重大灾害事件,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履行职责。
二、切实加强预警排查防范工作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开展防范应对工作,特别是对洪水、地质灾害等易发灾害的防御,指导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和有效防范措施,加大对渍涝易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指导企业抓紧排查厂区内电力线路、变压器、生产设备、厂房等设施,及时排除风险隐患。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掌握灾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第一时间通报情况。要督促企业全面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对非桩基厂房、砖混结构和简易结构厂房开展检查、维修、解危等工作,确保工业企业房屋安全;要对矿山及尾矿库、危化产品堆放场所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协调机制,确保人员、物资、交通、通信等落到实处,实现防汛应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减少工业企业因洪因涝造成的损失。
三、做好防汛工业产品的应急保障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业应急产品保障作用,摸清本地防汛抗灾应急产品产能及储备情况,做好各种防汛抗洪物资准备工作。密切配合防汛、民政等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应急工业产品需求情况,组织好工业应急产品的生产和调度。受灾地区工信部门之间要密切联系,加强区域间应急工业品联动,以确保及时提供应急工业产品。对本辖区难以协调解决的,需要市工信委协调的应及时报告。
四、指导帮助受灾企业开展生产自救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密切关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对各生产要素的保障协调工作,积极协调电力、保险、交通、卫生、供水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为工业企业灾后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提供良好服务。要认真研究专项资金、金融等后续扶持政策,用足、用活、用好相关扶持政策,为受灾企业恢复生产提供支持帮助。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
各级经信系统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防汛抗洪情况,确保联系畅通。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及时掌握应急工业产品需求、工业受灾情况、本单位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灾害对当地工业经济影响的评价分析等重要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报送至柳州市工信委经济运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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