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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紧急通知

2008-11-20 11:29:49   来源:   浏览:10 评论(0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文件

 

柳经通2008〕125号

 

关于申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县经贸局、城区发经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扩大投资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要求,切实做好当前中央投资项目和明年自治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争取对我市节能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现我委紧急启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工作,各县经贸局、城区发经局负责辖区企业申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工作,各有关企业要积极申报项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我委《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柳经通[2008]24号)、《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备选项目的通知》(柳经通[2008]53号)和自治区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自治区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桂经资源[2008]229号)文件的要求,分别做好国家及自治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我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组织:请各县、城区经贸局组织所属企业认真做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各县、城区所属企业的申报项目材料报各县、城区经贸局汇总后报市经委;其他企业的申报项目材料报市经委。

三、上报材料:每个项目要提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正文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企业能源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项目拟采取的节能技术措施;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投资及效益分析、前期工作情况等);附件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国家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项目如尚未办理核准或备案、环评等手续,可进行说明);相应级别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自筹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等一式肆份。于20081127日前报我委能源工业科。上述材料应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四、我们将在上报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基础上筛选一批上报国家和自治区争取节能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其他项目作为我市2009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备选项目。

联系电话:282551928278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项目基本情况表.doc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报送  节能项目  通知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81118印发

(共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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