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9-02-24 08:56:19 来源: 浏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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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
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桂经技术〔2009〕3号
各市经委:
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今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励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06〕137号文)的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项目。
二、请严格审查申报材料,材料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此外,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新产品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工作总结、技术总结、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检索查新报告、标准和标准化审查报告、用户意见、新产品鉴定证书和经济社会效益报告的顺序装订成册,整套材料不要加装塑料封套。
三、请各市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工作完成后将市评审小组意见汇总表及项目评审材料报我委高新技术产业处,报送材料时间:2月23日~3月2日。
联系人:苏超然;电话:0771-280007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