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 件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工信通〔2010〕196号
关于做好2010年柳州市
第二批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发经、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柳经通〔2008〕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做好2010年柳州市第二批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中小工业企业装备更新改造项目:提升企业工艺水平,促进产品结构及档次的优化升级项目;企业为提升自身装备水平而开展自主研制的装备产品创新项目;品牌产品的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项目。主要为中小工业企业提供厂房租赁、设备出租等各种综合性或专业化服务、并有良好市场前景及成效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的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其中:
(一)装备更新改造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经济效益较好;重点支持被列入柳州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企业;
2、有比较优势,发展潜力较大,产品市场竞争力强;
3、装备及配套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一般在300-1000万元左右;
4、项目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已开工建设,设备已经购置或已订购,在2011年底之前可完工的;以及自主研制开发的设备完成调试并正常运行的;
5、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有关规定;
6、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项目类
1、在我市新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为我市新办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厂房租赁及配套生产设施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
2、为提高我市中小企业装备设备水平,提升企业生产加工能力,对中小企业开展大型、高端设备租赁,并取得良好成效的服务机构;
3、具有固定的与业务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办公设施和其他设备,服务规范,收费合理,受到企业的良好评价;
4、接受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服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装备更新改造及县域工业发展项目
各企业的项目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材料总目录;
2、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参照附件2);
4、设备更新改造清单(附件3);
5、项目申请报告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4);
(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项目类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参照附件5提纲编制);
2、项目服务记录表(包租赁意向、租赁合同、服务成效等);
3、已投入资金凭证复印件(发票、预付款、采购及建筑合同等);
4、2009年度及2010年10月份财务报表;
5、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按照通知要求,按顺序排放,并加硬质封面进行装订。
四、申报组织及时间要求
(一)各县(区)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资金组织申报工作,应积极协助企业做好项目材料的编制,并对各自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及时上报市经委、市财政局。符合通知申报条件的市属企业可直接向市经委、市财政局申报,于2010年11月22日前报至市工信委中小企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要准确、真实。
五、其他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柳州中小企业网(www.smelz.com.cn)下载。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柳州市财政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促进科联系人:潘波涛、梁焕强
联系电话:2820317 2852954(传真)
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280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