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贸局、工信局及有关园区:
2010年度自治区本级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你们抓紧时间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务必于7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及表格报我委工业园区科。(电子文档发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程振华 联系电话:2812825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自治区本级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11〕458号).doc
2、申报自治区本级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3、自治区本级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申报表.xls
4、自治区本级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集装(标准)箱补助申请表.xls
5、自治区本级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表.xls
6、自治区本级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标准厂房项目申报表.xls
7、自治区本级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工业项目及其它项目申报表.xls
8、自治区本级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9、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贴暂行办法.doc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